新聞標題【民報】花蓮濫權檢察官林俊佑 送請監察院彈劾並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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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濫權檢察官林俊佑 送請監察院彈劾並停職

 2018-08-01 16:54
花蓮地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處分逆轉,經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認為林俊佑行為違失重大,須付懲戒,決議送請監察院彈劾,且在彈劾結果出來之前,應予停職,公文將以最速件送交法務部長蔡清祥簽核。圖/資料照,王志偉翻攝
花蓮地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處分逆轉,經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認為林俊佑行為違失重大,須付懲戒,決議送請監察院彈劾,且在彈劾結果出來之前,應予停職,公文將以最速件送交法務部長蔡清祥簽核。圖/資料照,王志偉翻攝

日前發生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因認為女兒在幼稚園被欺負,遂利用職權,帶著警察衝進幼稚園要「找兇手」;法務部今上午公告處分:將林俊佑調往澎湖地檢署;下午處分逆轉,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林俊佑行為違失重大,須付懲戒,決議送請監察院彈劾,且在彈劾結果出來之前,應予停職,公文將以最速件送交法務部長蔡清祥簽核。

原上午法務部公告,將林俊佑調往澎湖地檢署,但遭到澎湖民眾質疑「將澎湖當成回收場」,澎湖縣長陳光復表示,若檢察官有爭議,就應該留在法務部做行政工作,「不要有爭議就往澎湖送」。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經檢調單位討論,台灣許多地檢署都不願接納該名檢察官,今召開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歷經4小時討論,委員認為林俊佑之前闖入幼稚園審訊幼童的行為違失重大,須付懲戒,決議送請監察院彈劾,且在彈劾結果出來之前,依照法官法第43條第1項第6款規定,簽報部長停止職務,公文將以最速件送交法務部長蔡清祥簽核。

花蓮地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自認女兒在幼稚園被同學欺負,遂利用職權,上月帶著警察衝進女兒就讀的幼稚園「找兇手」,一名4歲女童因此嚇到便溺失禁,花檢接到通報後,立刻立案調查,法務部長蔡清祥也指示「嚴懲」,全案於本月25日提起恐嚇等公訴。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檢審會決議出爐後,將以最速件交給蔡清祥簽核,而停職這段時間的薪水,則不會敘給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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