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難接受!澎湖縣長拒林俊佑調任 花蓮縣長:請法務部就近看管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難接受!澎湖縣長拒林俊佑調任 花蓮縣長:請法務部就近看管

 2018-08-01 18:15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被停職,移送監察院審查。圖/王志偉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被停職,移送監察院審查。圖/王志偉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被幼兒園同學欺負,怒率刑警闖入幼兒園「辦私案」,嚇得孩童便溺失禁,舉國譁然,傳出法務部將他調澎湖地檢署,但澎湖縣長陳光復反對,花蓮縣長傅崑萁稍晚也透過縣府斥責法務部長蔡清祥沒有肩膀來承擔,「不能把有問題的檢察官調回法務部就近看管嗎?」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林俊佑檢察官於6月21日、28日前往女兒就讀之幼兒園滋事,涉有假借職務權力故意對兒童犯罪等不當情事,經該署(花蓮)檢察官7月25日提起公訴在案。並經該署檢察長依法官法第96條第1項陳報法務部,建請依同法第89條第1項準用第51條第2項規定移送監察院審查。

法務部於今天上午10點召開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就林員所涉違失應否依法官法第45條第1項第4款規定,予以調離現職機關及就其行政責任予以檢討,案經委員會委員就各項因素予以通盤審酌,並經充分討論後,審認檢察官林俊佑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有侵越權限,行為不當之情事,情節重大,爰依法官法第89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51條第2項,及第95條第2款、96條第1項規定,移送監察院審查,並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6款規定,先行停止其職務;該案如經監察院依法提起彈劾,並送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最重可有「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結果。

林俊佑行為被法務部長蔡清祥重轟「不齒」,而今日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調動名單中,據傳林俊佑已先被調至澎湖地檢署,形同發配邊疆。澎湖縣長陳光復受說,澎湖不是回收場,澎湖人更不是二等公民,對於言行有爭議的檢察官,法務部有許多可以處理的方式,將人調來澎湖,是消極的作法。

花蓮縣長傅崑萁則說,法務部公開岐視花東人權?打臉花蓮地檢署的「人地不宜」請調走的呈報決議,法務部長蔡清祥沒有肩膀來承擔,他不滿,「不能把有問題的檢察官調回法務部就近看管嗎?」為何要到處丢沒有人要?再丢回花蓮?只因花東人不會抗議?比較善良?

不過法務部新聞稿指出,外傳法務部決定將其調任澎湖地檢署服務一事,並非事實,特此澄清。

雖然林俊佑事後有發表道歉聲明,但各界仍認為他將責任指向幼兒園處理不當,因此難平民怨,被網友砲轟「沒有誠意」,對此幼兒園園長也在今日含淚澄清,表示園方絕對沒有放任霸凌,一直以來沒有對外說明,是怕再次提起事件,會對家長及孩童造成二次傷害,除了向家長跟孩子道歉,更強調「我覺得這根本是反應過度,3歲小朋友根本就不會欺負人!」
 
被停職的林俊佑檢察官。圖/王志偉翻攝(資料照片)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