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勞團祭拜「過勞死好兄弟」 要求廢除責任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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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祭拜「過勞死好兄弟」 要求廢除責任制條款

 2016-08-03 12:34
勞團赴勞動部前抗議,現場準備訃聞,祭拜「過勞死好兄弟」,要求勞動部廢除《勞基法》第84-1條責任制條款。圖/李秉芳
勞團赴勞動部前抗議,現場準備訃聞,祭拜「過勞死好兄弟」,要求勞動部廢除《勞基法》第84-1條責任制條款。圖/李秉芳

保全工會、電資工會、勞動黨等勞團今(3)日到勞動部外拉布條抗議,預告本週日(8/7)將在同一地點集結,要求廢除《勞基法》第84-1條,也就是俗稱責任制的「奴工條款」,並趁鬼門開祭拜「過勞死好兄弟」,邀請勞動部與勞團出面辯論。勞動部派出代表接下陳情書,未發表回應就離去。

勞團拿出報告指出,台灣的保全員普遍每月工時高達288到324小時,相當於至少每天上班12小時,月僅休6天;科技業工程師則是每天平均上班10小時,多則高達12到13小時,而這些卻都是「合法」的,這就是台灣成為「過勞之島」的原因。

高偉凱表示,過勞死是職業病死亡原因第1位,而人數只占製造業11%的保全業,更居所有職業裡過勞死首位。他指出,受《勞基法》第84條之1影響的勞工,舉凡如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國定假日、兩例或一例一休等規定都將不適用,變成超時工作與過勞的高風險群。

保全工會理事羅國豐表示,許多保全同業常常每月工作時數高達375小時,顯然已超過身體負荷,有時公司雖然聲稱可排休假,但卻不一定排得到,只要公司沒有人手,就會叫現有員工加班,但是加班卻未按《勞基法》規定給予加班費,他表示,自己曾經1個月工時高達400小時以上,甚至還有整個月連續上班未休假的情形。

勞團痛批,每人每天24小時當中,扣掉休息時間8小時,上班時間8小時,剩下8小時屬於自己的「生活時間」,然後現在加班成為常態,大家普遍因為擔心自己在職場發展受影響,不敢拒絕加班,或是原本底薪就低,但是為了加班費,不得不選擇加班,演變成「勞工沒有自己的人生」。

勞工團體也在抗議行動中,邀請勞動部參加本周日(7日)在勞動部廣場舉行的「祭奠過勞死好兄弟」活動,並與勞工團體辯論是否廢除《勞基法》第84條之1。勞動部派出代表接下陳情書,未發表回應隨即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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