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公義和平運動發起人陳永興在一場228人權與藝術座談會上表示,今年是228七十週年,包括文化、音樂、舞蹈、電影,都可以是在藝術的範圍裡來看人權與「轉型正義」。透過藝術來反省或是藝術的創作,讓大家對這個苦難當中,會有更大的力量,會有新的創作性、向前走的力量。
陳永興是在228四十週年前的1987年,就開始推動228的平反的公義和平運動,所以對這個228藝術的比較有很深的感想,也和228受難者很多家屬接觸,了解他們的委屈、悲傷和心靈的痛苦、過去的孤單,整個社會沒從藝術來做一個很好的反省和處理,所以讓他們忍受很久的委屈,陳永興說他是因此感到難過,感同身受。
1987打破228的禁忌後,陳永興表示,他一直很期待,不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去建立一個紀念碑、制定一個紀念日,或者是金錢上補償受難者的家屬,這都是形式上的東西。比較實質上的應該是,台灣的社會是不是在這個苦難當中,有產生一種更強大的,更去追求人權保障與更加自由的,這種能鼓勵人心的作品出來?
陳永興表示,其實藝術工作者,或是歷史工作者其實也是人,所以也是有人權,也是會受到人權的迫害。228事件受難者陳澄波也是藝術家,之後還有舞蹈家蔡瑞月,文學家楊逵,音樂家江文也、版畫家黃榮燦,藝術家很多都受到迫害。
面對迫害,藝術家也是會惶恐,也是會想用他的創作,去表示對不義的事件抗議,或反過來用他的創作,去安慰受到迫害的人的心靈。陳永興舉例,世界上也有很多例子,像畢卡索控訴佛朗哥不義的政權,不願回去他自己的國家,更畫畫來控訴屠殺,電影也拍了很多部,像《辛德勒的名單》控訴希特勒迫害猶太人與納粹大屠殺。在歷史悲劇和困難的創作環境下,台灣的藝術家們創作時的抗議精神,或對受難者關懷的精神,這都是一種人類很可貴的,是一種心靈提升很重要的力量。
轉型正義,期許創作不再有心靈壓力
另一方面,從228四十週年到現在七十週年,台灣的政治環境變化很大,尤其現在新政府又開始講轉型正義,陳永興覺得這是一個應該可以開始創作,不必再有禁忌,不用再有心靈壓力出來的時刻。
陳永興認為在影像部分,白色恐怖的時期就是228之後延續下來,為了控制思想、打壓人權製造許多的冤枉案子,還好有些人都還在,能做口述歷史請他們現身說法。
他也表示,劇情片的創作台灣也是要鼓勵,有這些歷史真相做為材料之後,怎樣用藝術的形式來表現,當然劇情片較困難的是要再編劇,還要考慮導演、演員,最重要的是他不能違背事實,又要讓人家覺得好看,進一步還要聲光、音樂的配合,需要更多的人才投入。這並非沒有市場,電影拍得好,感動人的力量是很大的。
當然紀錄片的工作還是要儘快做,很多的見證者年紀大了,有時記憶不那麼清楚,有些過世了,這都是很重要的歷史整理工作,能直接看到人、聽到聲音的說服力,當然是最大的。
此外,在文學部分,文學就是追求人權過程產生的一種思考和表現,其實和228有關的文學作品,比如謝雪紅的傳記就是和228有關係,追求人權的如彭明敏《自由的滋味》,像現在還在世的鍾逸人也有傳記、李喬也有小說,散文或詩也有。歷史家也寫很多,如李筱峰寫228很多的人物,傳記已有不少。
現在白色恐怖也有傳記出版,但小說比較沒那麼多,也有人寫詩。如林雙不寫林義雄女兒被殺的詩,或李敏勇寫二二八的詩感動人心。好的作品是否和生活結合?這需要再反省。台灣人追求物質的滿足外,精神的、心靈層次的追求,這就要談到文學、藝術、美學的部分。
藝術創作,可以比政治還快
人權立國或文化立國是很重要的題材。日本的殖民,國民黨的再殖民,解嚴後的後殖民,到現在民進黨執政,看《公投法》的修正也給我們很大的反省,台灣人已經有自己的國家、政府,難道沒自己的《公投法》,還需要限制、有條件?還是人權還沒辦法完全落實?陳永興認為文化的創作與藝術的追求,有時被政治還快,不一定比較慢,因為創作是個人發揮,可以不受到限制。
他期待台灣的文化工作者、藝術工作者、文學家、電影的工作者,真正扮帶領的工作,因為還沒實現100%的理想。
【本文取材自民報文化雜誌雙月刊】2017年/第17期(3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