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30日)表示,對於外界質疑房屋稅「稅負偏重」,財政部將朝3大方向研議,包括檢討鬆綁3年期間限制的可行性,檢討自住使用房屋課稅是否合理、並與內政部共同推動房地稅基查估機制。
財政部表示,由於部分地方政府公告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已沿用30年均未調整,致房屋標準價格嚴重偏離實際情形,房屋評定現值偏低,造成房屋稅稅負未盡合理。該部爰於103年間依據財政健全方案函請各地方政府於未來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應將房屋構造標準價格合理調整。惟最近各界迭有反映因房屋評定現值調整,致造成房屋稅稅負偏重情形。
財政部指出,未來將朝三大方向研議,其一,檢討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期程規定。根據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一次,無法適時合理反映實際狀況,如能縮短評定時程為2年或逐年調整,於建材或街路繁榮程度變動大時,其調整幅度將較溫和,而在街路繁榮程度沒落時,亦得適時調降路段率。該部將聽取各界意見後,檢討鬆綁3年期間限制的可行性。
其次,財政部也將檢討自住使用房屋稅負是否合理。因各地方政府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時間不一,調整幅度也不同,有無因而影響自住房屋稅負情形,將了解各地方政府近期重新評價情形,整體檢討自住使用房屋稅負。
除此,財政部也與內政部共同推動房地稅基查估機制。根據目前做法,房屋及土地的稅基評定,將影響課稅合理性與公平性,財政部與內政部已建立平台,將共同推動房屋稅及地價稅稅基合理評估機制,希望提升房地稅基的正確性與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