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處理法案在立法院通過,我感到非常欣慰。我曾在2008年個人出版的著作《涂屠媒藍馬》中收集有關黨產的12篇文章,其中〈哪有合法取得的黨產〉談到黨產還民是政治問題,政治問題應由全民解決。過去立法院是國民黨當家,法律無法解決國民黨黨產問題,因為在立法院佔過半的國民黨立委不可能立法斷自己的財路。
政黨有黨產,就容易作惡多端,破壞民主法治。我在〈黨產三部曲〉提到馬英九當年選國民黨主席前說要清理黨產,選上後卻賤賣黨產。因為賤賣黨產才能藏財於外,比如瑞士等地;也藏財於內,就像三中案的低價賤賣。這些隱匿的財產,等到選舉時可以拿出來「幫忙」,等同是選舉舞弊。但是民主國家的政黨不論執政與否都不應有黨產,否則像國民黨自己執政、自己立法,國庫通黨庫,人民只能倒楣到家。
在另一篇〈黨產的確是萬惡之源〉,我提到黨產是政治「嗎啡」,一吃上癮。政黨用錢買票容易,會忘了政黨服務人民才是民主政治之本,也會忘了人民是會進步的。人民眼光越高,「被買票」就越困難。國民黨逐漸由盛而衰,民進黨選票從10%增加到50%以上,黨產絕對是關鍵。
因此當時(2008)我在書中語重心長地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指出過去行政院、立法院的無力及做法錯誤,呼籲台灣人民應該發揮直接民意,以全民的力量直接要求國民黨還財於民。
涂醒哲2008年在立委任內出書(如圖)積極關注追索不當黨產議題。 今年國會選舉結果出爐,民進黨成為國會最大黨,表示多數台灣人民支持民進黨要求國民黨黨產歸還國家的政治理念。更具體的說,台灣人民透過合法的民主程序已經發揮直接民意的巨大動能,清楚表明國民黨的「不義之財」的解決,已經不必用政治方式,而可以用立法解決。
立法院院會加班處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在民進黨立委佔多數優勢下,躺在立院將近16年的不當黨產處理法案,經過院會藍綠表決大戰終於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條文指出不當黨產的取得日期從民國34年8月15日開始算起。
條文並清楚說明,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應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委員會申報財產,否則可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未申報者,每逾10日,得按次連續處罰;處罰若達5次,財產就推定為不當取得,將被處置。條文也規定,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自本條例公布之日起禁止處分。
其實,天下哪有「有當」的黨產,我在〈黨產追討錯了〉這篇文章提到,國民黨所有黨產都是「不當的」,不管當年是否合法或非法取得,都是不當,都應追回。因此,此次立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對國民黨可算「手下留情」,允許國民黨若能證明某一項黨產是「正當取得」的,就可以合法擁有,甚至保護「善意」(非惡意)的第三者。未來國民黨不當的國庫通黨庫資料將全面攤在陽光下,如能確實處理,讓黨產歸零,將來政黨間有更公平競爭的環境,這項法律更標誌台灣是有法治的文明國家。
回顧2005年,馬英九擔任國民黨黨主席後,開始清理黨產,包括2005年處理中廣、中影、中視的「三中」交易案、2006年將原黨部處理變賣、2007年中投股權信託等。隔年2006年,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責成財政部黨產處理小組清查黨產。當年國民黨立院獨大,民進黨無力主導黨產法案,我率先提出組成「全民追討黨產聯盟」,希望頭家自動站出來直接追討黨產。後來聯盟的行動在蔡同榮等前輩努力奔走下,將近有十萬名發起人,討黨產當年蔚為風潮。
2008年,民進黨政府回應人民訴求,舉辦追討黨產的公投。當時民進黨政府主張「一階段領投票:公投票、立委選票一起領,一起投」,但最後追討黨產公投雖然有高達91%贊成,在鳥籠公投法下並未通過。2008年以後,黨產問題被馬英九政府完全封殺擱置。
政黨有黨產,都是靠不當取得的。黨產可以買通政客讓他們乖乖聽話,也能買通媒體讓政黨混淆社會視聽。政黨政治如果要正常發展,一定要革除「錢」的不公平競爭,一律以理念政見吸引民心。所幸今年選舉台灣人民展現高度智慧,投票支持民進黨成為國會多數黨,多年來懸而未決的黨產問題終於可以處理。我盼望政府能積極處理黨產讓國民黨徹底反省,唯有治癒黨產嗎啡中毒,落實政黨公平競爭,才是台灣民主政治之福。
回想過去討黨產過程一路走來十分艱辛,黨產處理條例已立法通過,這是每一位為台灣政治全心全力付出的先進拋灑熱血所換來的成果。很欣慰台灣民主政治的正常發展已然來臨,我始終堅持的清廉保台、政黨公平有了實現契機。然而國民黨之後會想方設法反撲保住黨產,面對國民黨的反撲,黨產還民仍需要全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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