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就是押不成!檢方二度抗告又失敗 許金龍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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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押不成!檢方二度抗告又失敗 許金龍再交保

 2016-09-28 10:43
台北地方法院27日晚間針對樂陞案重新召開羈押庭,經通宵審理後,法院仍維持原裁定,董座許金龍(左)仍以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27日晚間針對樂陞案重新召開羈押庭,經通宵審理後,法院仍維持原裁定,董座許金龍(左)仍以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中央社)

台北地檢署23日擬聲押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後失利提出抗告,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後,裁定2000萬交保,但檢方不服二度提抗告,昨日上午因颱風影響,北院直到晚間三度召開羈押庭,但經過通宵審理後,今(28日)晨4時多宣布,法院還是認為仍無羈押必要,維持原裁定的2000萬交保,北檢在這場羈押戰當中,怎麼樣就是押不了許金龍。

台北地院原本準備昨天上午10點開庭,但因梅姬颱風影響,一度取消庭期;下午風雨趨緩,晚間8點開庭再度進行第三度的聲押庭,一直歷經將近8小時開庭後,許金龍還是獲得法院原裁定交保。

法院針對高院發回的理由認為,全案雖有許多潛在被害人、金額龐大,許金龍又自承樂陞公司有轉投資日本、中國,然而他在案發後仍主動回國配合檢調偵辦,也查無他在海外置產或持有外國護照,家屬亦都住國內,認定無逃亡之虞。

至於黃姓證人,法院則認為僅為名義上負責人,對本案並不清楚,因此無法認定許與黃接觸後,會對本案後續發展有影響。檢察官當初聲押時,並未主張黃有勾串之虞,是因院方裁定交保,檢方才改為主張,因此無法認定黃的重要性。而針對刪除手機訊息遭檢方質疑部分,許金龍也提出購買新手機發票辯駁,法官則是採信被告說法,購買新機導致訊息不見,因此無法認定許有刪除訊息、勾串等不法情事。

北院表示,許金龍雖然涉嫌重大,但經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強制措施,已可達保全許金龍往後在偵、審理程序之進行,因此無羈押的必要。具保金額部分,法官同樣維持台幣2000萬,要求他每週一、三、五上午8點30分,需前往新北市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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