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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彰化銀行與林獻堂

 2020-10-11 10:00
林獻堂(1881年10月22日-1956年9月8日),林獻堂除了領導台灣民族運動對抗日本,他一生與彰銀的關係也很密切,前後擔任彰銀相關職務達46年之久。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林獻堂(1881年10月22日-1956年9月8日),林獻堂除了領導台灣民族運動對抗日本,他一生與彰銀的關係也很密切,前後擔任彰銀相關職務達46年之久。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在台中的台灣大道與自由路口,這裡有創立115年的彰化銀行原址。說到彰化銀行,它的背後有一段台灣人應該知道的歷史。

我們知道滿清領台以來,台灣的土地出現「大租戶」與「小租戶」的現象(所謂「一地二主」),經年累月,產權典質變賣之後,所有權混淆不清,執政者徵稅對象成棘手問題。劉銘傳曾推動土改,清查田賦,將大租「減四留六」,但明訂由小租戶繳納土地稅賦,變相確立了台灣土地以小租戶為業主的成例。

日本領台後,於1904年(明治37年)頒佈整理大租權之律令,由總督府發行公債收購大租權,讓小租戶成為土地上唯一的地主,明確繳稅者之身分與義務。同時積極勸誘台人仕紳以公債為抵押,向台銀貸款開辦各種事業,彰化銀行也就此背景下應運而生。

彰化銀行創立於1905年(明治38年),由中部台灣人仕紳1058人共同出資認股開辦,所以主要也是集合台灣的本土資金而來。

1908年(明治41年)林獻堂成為彰銀股東,1911年(明治44年)獲選為監察役,開始參與彰銀營運之決策,後更成為彰銀臺人股東之代表性人物。林獻堂除了領導台灣民族運動對抗日本,他一生與彰銀的關係也很密切,前後擔任彰銀相關職務達46年之久。

二戰後,國府接收台灣,彰化銀行內日人存款被視為日產接收,董事會於1946年成立「彰化商業銀行籌備處」,由林獻堂出任籌備主任。隔年1947年2月28日,舉行創立股東大會,由董事會推選林獻堂擔任董事長。這一天,台北剛好引爆二二八事件,翌日彰化銀行正式改組,成為官民合股的省屬行庫。


株式會社彰化銀行本店。圖/擷自台中市文化資產處網站

所謂「光復」之初,林獻堂曾被陳儀列為「漢奸」,險遭逮捕。二二八事件發生後,陳儀又將林獻堂列為「暴動首謀」,所幸獻堂先生正在主持彰化銀行的股東大會和開幕,有不在場證明。而且還掩護來參加開幕的嚴家淦躲過一劫,林獻堂才倖免於難。

台灣所謂「光復」後,嚴重的通貨膨脹,人心惶惶,對於銀行也缺乏信賴感。林獻堂以個人聲望為號召,提出「堅實經營、服務大眾」做為經營理念,穩定彰銀經營,任內彰銀盈餘增達13倍之多。

然而二二八事件中,林獻堂因為許多好友如陳炘、林茂生等多人遇難,甚感傷痛。兩年後,又面臨國民黨政府推動三七五減租政策,雷厲風行,威脅進逼,林獻堂在陳誠威臨霧峰後不久,黯然離開他心愛的台灣,避居東京,1952年辭退彰銀董事長職務。最後在異鄉抑鬱而終,留下淒涼的詩句:

異國江山堪小住,
故園花草有誰憐?

※本文轉載自《【2020】百年台灣 台中先行 台灣文化的搖籃:文藝復興胎動之地 導覽手冊》,感謝台灣亞太發展基金會、台中市新文化協會同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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