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花蓮「猴子軍團」非法表演十年 動保團體批政府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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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猴子軍團」非法表演十年 動保團體批政府縱容

 2016-11-04 11:50
位於花蓮新城鄉的光隆博物館引進保育類野生動物「日本雪猴」進行馬戲團演出,遭動保團體踢爆非法,而花蓮縣政府跟農委會十年來只開罰過兩次。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位於花蓮新城鄉的光隆博物館引進保育類野生動物「日本雪猴」進行馬戲團演出,遭動保團體踢爆非法,而花蓮縣政府跟農委會十年來只開罰過兩次。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猴子在台上表演投籃、踩高蹺、騎單車等,不少猴子脖子上掛著粗大的頸圈,不時試圖反抗,這是在花蓮光隆博物館一日三場的「日本雪猴表演」,台灣動物會研究會今(4)日踢爆,這幾隻猴子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十年來遭到業者非法持有並強迫演出,因此獲利至少一億元,花蓮縣政府跟農委會林務局卻長期放任不管,漠視動物權益。

台灣動物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光隆博物館在十年前依當時《野生動物保護法》以馬戲團的名義向林務局申請輸入14隻日本雪猴,依規定必須在半年後復運輸出,結果業者卻將猴子滯留在國內長達十年,甚至訓練其做動物表演吸引遊客,已經形同非法。

陳玉敏說,今年六月起多次派人前往調查蒐證,發現業者表演時以繩索套住獼猴的脖子,不時用力拉扯,猴子防衛性地用手抓住繩子前端,也不時出現對操控者齜牙裂嘴或反抗的行徑,更有獼猴不想演出逃離舞台,遭到工作人員趕回,陳玉敏認為,這種違反自然天性的馬戲團般的演出,已經涉及虐待動物。

所有演出的獼猴脖子上都掛著繩索以防逃脫,為了避免大力拉扯獼猴已經養成用手拉著繩子前端的習慣。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不過台灣動物研究會理事長朱增宏也說明,這十年來,花蓮縣政府卻只對獼猴表演開罰兩次,罰金總共八萬,對業者而言根本「不痛不癢」,他們多次發函給林務局跟農委會要求處理,卻一直到現在沒有明確結果,猴子仍然每天進行動物表演。不過記者打電話到光隆博物館詢問時,館方只告知現在已無猴子表演。

朱增宏說,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以做靜態展演,但不得表演,光隆博物館沒有依法在半年後輸出獼猴已屬違法,林務局也在七月到現場會勘時,表示將啟動行政程序,將12隻獼猴沒入收容,而屏東科技大學也有意願收容照顧這些獼猴,可是到現在已經超過三個月,仍然沒有看到進展,他們將到監察院跟檢調單位進行檢舉。

日本雪猴被穿上人類的衣服在台上騎三輪車,甚至載兒童觀眾。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光隆博物館的「日光猴子軍團」從2004年引進,意圖效法日本的猴子軍團演出,多年來吸引不少遊客攜家帶眷觀賞,也曾有旅遊節目採訪報導,獼猴一日表演三場,表演內容包含投籃、仰臥起坐、踩高蹺、拋接、騎三輪車載兒童觀眾等。不過日本雪猴是華盛頓公約組織保育類名錄目錄2中所規範的全球保育類動物,依法只能靜態展示,不得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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