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法》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雖然多了「保障」兩個字,但是「強制排除」跟「禁制區」規定仍引發爭議,今(4)日黨團將針對此法進行協商,同時台灣人權促進會、永社、婦女新知等在立法院門口集結抗議,指出這樣的集遊法根本是「戒嚴遺緒」,「禁制+強制,保障到底在哪?」要求國會把這樣的集遊惡法送終。不過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在記者會結束前就到現場告知協商中止,今天仍未達成共識。
延續戒嚴時期對人民強加管制的思維《集會遊行法》解嚴近三十年來一直沒有太多改變,由於限縮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被批評為「集遊惡法」,也曾被大法官宣告部分條文違憲,在今年五月時,由內政委員會審查修法,雖然當初提案的鄭麗君立委原本希望刪除現行法的「禁制區」及「命令解散」規定,不過委員會最後仍保留了禁制區,也限縮了安全的距離。而「命令解散」則改為「強制排除」。
而民間團體對此表示非常不滿,認為禁制區包括總統府、官邸、行政院、醫療機構等等,等於將整個博愛特區全都列為「不得集會遊行的區域」,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現在他們就在立法院門口,而正對面就是台大兒童醫院,所以事實上以後所有要到立法院門口抗議的活動都會變成「禁制區」,集會遊行都會變成「非法集會」。
人權律師劉繼蔚指出,他過去經常處理相關的案件,最常聽到的就是「非法集會」四個字,「這根本就是對憲法跟兩公約的羞辱」。他痛批,只要是和平的集會,就沒有所謂非法的問題,但是法官跟檢察官都還停留不讓人民發聲的年代,這樣的集遊法修法根本不是民主進步。
劉繼蔚也指出,從「禁制區」換成「安全距離」其實是「換湯不湯藥」,只要人民在掌權者不想看到的地方發聲,他就能用公權力將人民排除在遠遠看不到的地方,劉繼蔚痛批,民進黨不愧是從社會運動起家的,很知道人民要在什麼場合集會遊行,這些地方現在都變成不能合法集會遊行的地方了,現在的修法根本是「獨裁者的進化」。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說,過去反核運動經常上街遊行、陳情抗議,如果現在的集遊法通過,以後在這些地方集會遊行都變成「警方施捨給方便」;王奕凱也指出,光是立法院周邊就有台大醫院跟一些診所,全都要保持安全距離的話,以後的合法的遊行,路線到底要怎麼規劃?
民團喊著「戒嚴遺緒、集遊惡法」、「惡法入土、人民為安」及「禁制又強制、保障看攏無」的三大口號,原本預計要在立法院周邊繞行表達訴求,不過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卻出面表示,今天早上的黨團協商已經破裂,由於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指出,今天的協商內容,還有部分關於選罷法的條文,未經國民黨授權,因此拒絕協商。林昶佐也強調,關於集會遊行權利的保障,時代力量在接下來會繼續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