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造假案引發一場「學術霹靂火」,案情高潮迭起,在校級調查報告出爐、教評會做出懲處後,不僅外界不埋單,認為棄車保帥,包括全教總等也公開呼籲涉入本案的校長楊泮池應請辭。此案中「受傷最重」的台大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教授張正琪更絕地大反擊,控台大高層要她「閉嘴」,認為調查及處分不公,她將不惜採法律途徑保護名譽與權利。
台大論文案共計8人遭懲處,為台大歷來規模最大的懲處案。其中,曾獲十大傑出女青年的張正琪處分最重,除被解聘外,還確定撤銷教授證書,5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申請,5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她今天出面表示,無法接受校評會決議。並指出,該案去年11月開始調查,校方從未給她充份答辯機會。
台大:解聘需三級三審 張可提申訴
張正琪更直言,台大高層在去年11月11日傍晚叫她去開會,叫她安靜、從此之後不准她對外發言,沒想到,最後黑箱作業審理結果,對她如同青天霹靂。完全扼殺她的工作權。
台大校方稍晚透過聲明則強調,調查秉持公正、公平原則,當事人仍可提出申訴,或向教育部提起訴願。至於張正琪指控,調查過程中,校方高層曾叫她「閉嘴」。台大聲明則解釋,「本案於105年11月9日郭明良教授主動向校方提請調查之初,校方即指定主任秘書為校方對外統一發言窗口。」主任秘書林達德今天也說,「閉嘴」之說並非事實。
台大表示,調查過程中,有請論文相關作者說明,後續也有多次書面回覆對質。最後調查小組委員依據專業,逐篇討論是否違反學術倫理,最後才綜整當事者的責任。日前公布的決議,是經過校教評會討論和投票。由於牽涉到解聘,後續還要經過系、院、校三級三審,當事人還是可以再提出說明解釋,之後也可向台大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張正琪認為自己是校園政治鬥爭的受害者和代罪羔羊,而台大教師評審委員會的審議結果輕重失衡、悖離事實,她要出來捍衛自己的學術名譽與權益。她請求台大校評會立即撤銷對她有失公允、有違常理的審評決定,重新啟動公開透明的調查、給她重新答辯程序,否則將依法律程序提出申覆、行政訴訟,維護清白。
張正琪:正式對散佈不實訊息者宣戰
張正琪更意有所指表示:「在網路上,自從台大叫我11月11日閉嘴之後,3個月內出現一連串有系統的、對本人不單是學術、還有私人的,不實的言論和惡意攻擊,我相信一般人都不能接受,短短在3個月內,你可以找到對我的負面攻擊有13萬8千多筆,我不是一個公眾人物,我不知道怎麼樣的形情會這樣的事情。」她鄭重宣布,會用盡所有力量,對侵害她名譽的誹謗及汙衊行為與言論者正式「宣戰」,對網路霸凌者不會輕放,捍衛學術及私人名譽。
台大聲明稿全文如下
就張正琪教授於今(3月2日)召開記者會之陳述,本校回應如下:
本案於105年11月9日郭明良教授主動向校方提請調查之初,校方即指定主任秘書為校方對外統一發言窗口,學校亦於次日啟動調查機制,隨後函請生科院及醫學院成立調查小組。醫學院調查小組之最後組成:校外委員4人、校內4人(含非屬醫學院之教授),秉持公正、公平之原則進行調查。
有關調查資料收集方面,經由收集各被質疑之論文;PubPeer網站指出之質疑處;校特別委員會專家比對認定結果;第1作者及通訊作者對於這些被質疑論文之說明回覆;請第1作者提供原始實驗結果紀錄;各作者對自己參與研究、論文撰寫等貢獻度的說明;通訊作者對列名作者貢獻度的說明;後續對第1作者或重要作者之追加詢問說明;相關之學位論文及升等著作目錄等資料,提供給所有調查小組委員檢視。
調查小組歷經8次會議討論,期間亦多次以電子郵件溝通討論,專家委員經交叉比對相關資料,當事人之各次書面回覆說明(含當事人之再提供資料、再說明、各當事人對同一論文之說明),小組委員依其長期從事科學研究之專業對各篇論文逐篇討論是否違反學術倫理,最後綜整當事作者所負之相關責任,調查報告送交校特別委員會認定,而後送校教評會審議。
校教評會經當事人書面及/或蒞臨說明,並經校教評會討論及投票後,作成懲處決定或建議。若屬停聘、解聘、不續聘則須再經由系所教評會、院教評會及校教評會之三級三審,當事人仍可再次於各級教評會審議時提出說明解釋。當事人亦可向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此外,本案之調查進行情形、委員組成、當事人說明、調查報告、相關資料亦依教育部要求,提供給教育部,教育部之調查小組亦在進行調查中;科技部亦另組成獨立之調查小組,收集資料進行調查中。本校之調查認定結果是否正確合宜,均將由上級機關之調查小組再次檢視、驗證。本校除通知當事人可循管道申訴及進行校內後續三級三審之程序外,亦靜待教育部及科技部之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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