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鄭義雄、王允宸涉行賄收押禁見 桃市府即刻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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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義雄、王允宸涉行賄收押禁見 桃市府即刻懲處

 2016-10-14 19:07
桃園市政府顧問鄭義雄(圖)、經發局副局長王允宸涉嫌行賄、關說,14日晚間遭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中央社
桃園市政府顧問鄭義雄(圖)、經發局副局長王允宸涉嫌行賄、關說,14日晚間遭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中央社

桃園市政府顧問鄭義雄涉嫌行賄、關說,並交付10萬元賄款給桃園市經發局副局長王允宸,檢方今(14)日清晨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聲押鄭義雄及王允宸,今天傍晚召開羈押庭,鄭義雄、王允宸晚間遭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調查指出,高亨土木工程公司2013年9月,在桃園市平鎮區搭蓋違章建築廠房,去年3月經桃園市政府聯合查報小組查獲未具工廠登記,勒令停工並裁罰,由於廠房屬違章建築無法申請工廠登記,高亨公司周姓副總經理透過代辦業者,以不實航照圖等文件,謊稱廠房於2008年3月14日前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向桃園市經濟發展局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使違章廠房合法化。

檢調查出,周姓副總為順利通過此案,透過鄭義雄安排,去年7月在餐廳宴請王允宸,並由鄭義雄交付附有10萬元現金的茶葉禮盒,王允宸疑因收賄,允諾協助准許工廠登記,並指示查報小組不再查處,讓高亨的違章廠房違法營運至今。

檢調昨天約談鄭義雄(73歲)、王允宸(56歲)、勞動局副長李賢祥(52歲)等9名官員和18名廠商共27人,經漏夜偵訊後,李賢祥昨天深夜訊後請回,今天清晨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王允宸、鄭義雄。

今天傍晚桃園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鄭義雄和王允宸二人遭裁定羈押禁見。

對此,桃園市政府發表聲明表示,王允宸遭聲押,因其個人行為已影響市府形象及職權行使,雖未判決確定,但已不宜擔任主管職務,市府即日將王允宸副局長調離非主管職務,降調為參議。

鄭義雄遭聲押,桃園市府指出,雖市政顧問未有實際職權,也未判決確定,但仍已影響市府形象,市府即日起解聘鄭義雄市政顧問,鄭義雄另外擔任的選委會委員,亦將循程序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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