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今(24)日舉辦「都市更新制度與相關權益保障公聽會」,反迫遷連線於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要求營建署面對《都市更新條例》的爭議, 進行全面結構性的修法。反迫遷連線成員黃慧瑜指出,政府將都市規劃交給建商來做,但建商只追求私益最大化,修法方向應回歸「住居環境需求」。
黃慧瑜指出,現行的都市更新制度無法落實居民參與和公共利益,政府將都市規劃的權利交給建商,以「容積獎勵」鼓勵市場力量主導,但建商為了追求「容積獎勵」的巨大利益, 導致許多居民在都更的過程中,權益不受保障,而建商甚至能動用公權力合法強拆迫遷,都更條例的框架應該全面檢討。
政治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系講師王章凱表示,不管是公辦都更還是私辦都更,現行的都市更新可由實施者(建商)與部分住戶劃定更新區塊,要求其他居民參加,他認為,在非由公部門主導都市更新的情況下,這樣「強制執行」的正當性及必要性都有疑慮。
反迫遷連線舉出目前都更制度四個重點問題,第一是公法跟私法的模糊,導致都更失去公益性跟必要性,第二是容積獎勵制度導致都更變成炒房遊戲,未能真正改善住居環境,第三是都更規劃過程缺乏民眾實質參與及住居環境調查評估,而且到了審議跟執行階段,均無爭議處理的機制,最後則是「強制拆除」嚴重侵害人民的居住跟財產的權利。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也指出,都更條例應該要做出整體結構性改革,也應該面對既存的爭議案件,否則都更條例的修法將淪為形式,營建署也應該在修法過程中,建立能夠與民間溝通及有效協商的公開管道,讓民眾可以實質參與,落實程序正義。
現場團體並演出行動劇,在「都更條例保障居住權」的標語牌上,從心臟中掏出一張張的「假公濟私」、「黑箱」、「錢錢錢」紙條,象徵內政部營建署表面上說要保障居住權,但實際上心裡想的是圖利建商,以市場利益為導向的都更修法。
喊完口號後,民間團體進入內政部營建署開始公聽會,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由於上一會期法案過多,還沒能處理到都更條例的修法,既然現在國家已經簽署國際兩公約,與都更條例相關的大法官的709號解釋也出爐,盼望各界能坐下來重新討論,擬出一個更具備人權精神的都市更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