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的發展不能等」,台中市政府率先推動「台中市區域計畫」,並於19日正式公告實施,針對國土保育、農地保存、產業發展與工廠輔導、城鄉發展等面向進行全盤規劃。市府都發局表示,區域計畫通過後可加速實踐「大台中123」,同時打下架構基礎,4年後順利銜接行政院全國國土計畫中的「台中市國土計畫」,共創中部500萬人以上的大都會格局。
都發局表示,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面臨包括空間不明、城鄉差距、都市發展影響生態保育、農工併存、雙港優勢未能發揮等課題。因此,市府於100年起辦理「台中市區域計畫」作業,進行大台中體質調整,並送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但卻遲遲未獲通過。市長林佳龍上任後,經強化空間發展策略,重新規劃分區檢討,舉行多場說明會,並提出關鍵性的大台中123計畫,陸續獲得台中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及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19日公告實施,將創下台中未來發展的歷史性突破。
都發局指出,「台中市區域計畫」以115年作為計畫年期,全市土地規劃為國土保育、農業發展、城鄉發展及海洋資源等四大國土功能分區,公告實施後發揮法定指導力;除可實現山海屯區均衡治理外,也能確保重要環境敏感區域、維護糧食安全與重要農地資源、強化氣候變遷因應能力、落實智慧機械、航太產業與工業4.0發展產業政策及解決未登記工廠的環境衝擊問題。例如,在農地資源保留問題,「台中市區域計畫」應維護農地總量為4.8萬公頃,不僅超出全國區域計畫要求(4.63萬公頃),另對於全市農地資源也有明確定位,並指認出重要農業生產環境。
另針對產業發展及未登記工廠侵擾農地現象,計畫提出「台中市未登記工廠輔導策略」並配合產業4.0發展及輔導未登記工廠所需產業用地,規劃於神岡、大里夏田、塗城等3處辦理產業型擴大都市計畫,約388公頃,市府將儘速辦理都市計畫相關程序,儘速因應產業用地需求。為讓各界清楚了解「台中市區域計畫」內容,即日起計畫書將於市府及各區公所展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