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擔心古蹟自燃?鄭麗君要地方政府在文資審議前盡力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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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古蹟自燃?鄭麗君要地方政府在文資審議前盡力保存

 2017-09-27 15:23
文化部27日於台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舉行全國文化機關主管會報,各地方文化局處首長針對文資審議旁聽規則提出各種意見。圖/鍾孟軒
文化部27日於台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舉行全國文化機關主管會報,各地方文化局處首長針對文資審議旁聽規則提出各種意見。圖/鍾孟軒

文化部今(27)日於台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舉行全國文化機關主管會報,邀集全國各地方文化局處長共同參與討論。下午針對較多人關注的「文化資產審議」進行報告,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資法》只是程序法,並不是行政單位可以直接指定文化資產,必須由專家學者審議做最後的決定,因此在這過程中,文化局跟文化部都要在文資審議決議前保存文化資產。

文資局針對文資審議與公民參與的部分進行報告,目前文化局要強化提報制度,為了促使主管機關知悉轄區具文資價值或潛力者,予以列冊追蹤,並依照個案保存情形啟動文化資產指定或登錄審議程序。提報列冊也必須在六個月之內提送審議會審查,做成持續列冊、進入指定或登錄審查程序與解除列冊等決議。具有文化資產價值之建造物未進入審查前,如遇有營建工程、開發行為或其他危及保存的緊急狀況時,應評估是否指定為暫訂古蹟。

就公民參與的部分,也打算修改文資審議旁聽規則,讓原本委員「討論」前可請旁聽者離開,改為「決議」前可請旁聽者離開、開放直播等。不過許多地方縣市文化局處首長針對旁聽規則提出許多意見,包括可能會造成委員壓力、許多人在鏡頭前後也會有不一樣的行為,或是擔心旁聽者與委員造成衝突。

鄭麗君說,文資審議程序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完善的審議制度要取之社會公民的信任,如果公民社會不信任政府的審議制度,公民會認為審議結果被操作,因此審議制度必須公開、透明,以及有足夠的社會參與,也是建立信任的重要基礎,愈公開、透明、參與,制度就愈被民眾信任,審議程序才能運作。


文化部長鄭麗君要求各地方文化局處要盡全力保存文化資產,不要在審議前就被破壞,強調「失去了記憶,就失去了靈魂與自由」。圖/鍾孟軒

「失去了記憶,就會失去靈魂與自由」鄭麗君回應,各地方政府在文資保存與都市開發常有衝突,文化局此時就成為「夾心餅」,最後就變成搶救式的保存文化資產,但應該要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因此希望各地方文化局處首長善用文資法及子法這項工具,盡力保存文化資產。

另外,鄭麗君也說,過去台灣不夠重視文化資產,新版《文資法》是世界潮流,在專家審議文化資產前,文化部和文化局應該要盡全力地保護文化資產,如果在審議前被破壞,社會大眾會歸責於文化機關,地方文化局也可以系統性的進行價值評估列表清單,不用等人提報才去提報列冊,否則面對龐大的文化資產,文化局壓力會愈來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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