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作家日前在家中自殺,引發社會對補教界環境等問題的擔憂及議論,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今(3)日表示,將提案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要求補習班負責人與教職員工須以真實姓名執行業務,否則將處以停止招生或撤銷立案。
洪慈庸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長期以來許多老師至補習班非法兼職授課、以假名招生的亂象叢生,且當出現不適任教師時,多半尋求私了,老師只要易地更名,又可重操舊業;另一方面,過去也不乏學生家長反映資訊落差的問題,因為使用假名,家長對於老師的過去一無所知、查無可查。
她指出,雖然現行法規要求補習班負責人對於不適任教師應辦理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但地方教育單位稽查人力不足,補習班怕事不願張揚,都使機制無法有效運行。
洪慈庸將提案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增訂短期補習班負責人與教職員工應以真實姓名執行業務,包括授課、廣告及招生在內,如果業者放任教師使用假名,將依同法第25條規定,處以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招生或撤銷立案,如果補習班出現不適任教師而未依規定通報,則是直接撤銷立案,加強補教業通報責任
因此,洪慈庸提案修正第九條,增訂短期補習班負責人與教職員工應以真實姓名執行業務,包括授課、廣告及招生在內。若業者放任教師使用假名,將依第二十五條規定,處以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招生或撤銷立案。另外,如果補習班出現不適任教師而未依規定通報,則是直接撤銷立案,加強補教業通報責任。
對此,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顏寶月今天回應,是否實名登記和「狼師」關連性不大,家長也可以向各地的教育局查詢老師資料,民眾開設補習班,包括負責人與教職員工都須提供真名、學經歷、身分證等,學生到補習班上課簽契約 書,上面也有授課老師的真實姓名,狼師的問題並非單一、或公布姓名就能解決,推動補教業強制「定型化契約」保障學生權益,提升整體消費意識。
教育部的回應,有網友不買單,質疑「請問教育部 狼師跟什麼有關?」、「實名會有甚麼壞處 教育局請說」、「怎麼會無關 強暴犯的再犯率這麼高」、「如果 讓他隨便改名字 怎麼管控」、「實名制跟兼差有關」、「是鼓勵現職老師在外兼課嗎 公然違法 還有逃漏稅問題」。
此外,「不禮貌鄉民團」臉書粉絲團則舉行網路投票,「規範補習班負責人與教職人員,不能使用假名/藝名上課」是否支持,網友討論熱烈,大多數網友都支持補教實名制,但不是在防治狼師上,而是避免用假名違法在校外兼職、逃漏稅、防止學歷偽造等,「本來就該如此,難道診所醫生也可以用假名開業嗎?會計師、律師也可以用假名開事務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