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李應元首次環評 花蓮榮豐礦業「直接不予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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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首次環評 花蓮榮豐礦業「直接不予開發」

 2016-06-15 17:27
環保署長李應元跟副署長詹順貴首次主持環評,今(15)日環評大會對榮豐礦業縮小開發範圍的提案做出「不予開發」的決議。圖/李秉芳攝
環保署長李應元跟副署長詹順貴首次主持環評,今(15)日環評大會對榮豐礦業縮小開發範圍的提案做出「不予開發」的決議。圖/李秉芳攝

環保署今(15)日召開第298次環評大會,也是新任環保署長李應元跟環保律師詹順貴入閣後首次主持環評會議,其中令人高度關注的花蓮和平溪「榮豐礦業」大理石礦場擴大開採環評案,業者提出全面退出天然林縮減開發範圍的方案,不過因環評委員認為此案仍然對環境生態及多種珍貴保育動物有重大不良影響,最後直接決議不予開發。

榮豐礦業採礦案之前已召開四次專案小組審查,主要爭議點為榮豐當初申請開發區域不但全區位於國有林班地,更有五成以上位於低海拔天然林,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2013年在當地進行的生態調查,曾發現至少11種珍貴稀有保育類〈食蟹獴、台灣山羊、藍腹鷴、大冠鷲、鳳頭蒼鷹、松雀鷹、黃嘴角鴞、鵂鶹、朱鸝、烏頭翁、呂氏攀蜥〉及其他9種應保育野生動物,一旦在當地採礦,將破壞動物的棲地,對生態造成重大影響。

新陽公司蕭先生指出,這個開發案從規劃到現在已經八年的時間,開發單位投入極多的人力跟物力,多年來數次審查不斷補件,他們決議開發範圍會全面退出引起最大爭議的天然林,整個範圍縮減66%到13多公頃,也願意用其他配套措施達成環境永續經營的願景,盼環評委員能通過此案。

不過環評委員們多數認為,雖然縮減範圍,但業者仍然沒有明確回應是否確實避開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棲息範圍,討論過程中也有委員提出,天然林不等於動物棲息範圍,並非天然林就絕對不能開發,但業者單純以縮減範圍、退出天然林面積的作法,並沒有補正專案小組的會議結論。

此案多年來業者不斷縮減開發範圍,也經過多次審查,但每次補正內容都不符合大會要求,副署長詹順貴便提出是否不再予以「駁回」,而是直接決議該區域「不予開發」,以免業者之後仍然繼續用縮減範圍、增加緩衝區的方式重新審查,浪費雙方的時間。


榮豐礦業重新提案縮減66%的開發面積,全面退出天然林範圍。圖/榮豐礦業提供

主席環保署長李應元則針對業者提出縮減後的開發範圍中的鋸齒狀跟間隔部分,徵詢在座專長地質學的環評委員專業意見,判定開發範圍中的中間天然林保留區大約只有60-70公尺,但若兩邊都在做爆破開發,「實在很難相信不會對森林中的保育動物造成影響。」

也有環評委員提出其實不管開發範圍怎麼縮小,因為選址的關係,都很難不對當地的動物棲地造成影響,主席則詢問環評委員,看是否要就此次提案駁回,或者直接不予開發,討論後決定依照副署長詹順貴的提議,直接給出明確結果。

會後李應元跟詹順貴受訪時表示,並沒有針對礦業開發,就還是以個案的對環境影響評估進行專業審查,尊重專案小組的意見,也充分諮詢環評委員的意見,並鼓勵大家都發言討論,最後做出的決議還是以合理性跟專業意見為考量。


榮豐礦場。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潘怡庭攝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資料來源/榮豐礦業環評書件

延伸閱讀—環境資訊中心相關報導: 
開發範圍仍有三成天然林 榮豐礦場環評初審遭駁回
2016/04/26 小組四審:建議駁回
2015/10/26 小組三審:補件再審
2015/03/11 環評大會:退回小組
2015/02/13 小組二審:建議進二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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