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冤案檢察官沒事?馮賢賢批法務部保守顢頇 司法應有淘汰機制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冤案檢察官沒事?馮賢賢批法務部保守顢頇 司法應有淘汰機制

 2017-06-03 17:13
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執行長馮賢賢。圖/張家銘
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執行長馮賢賢。圖/張家銘

台灣陪審團協會今(3)日舉辦「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座談會」,擔任引言人的馮賢賢表示,她受邀參加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時,明顯感覺到法務部顢頇、保守以及對改革抗拒的氛圍,她也質疑,過去這些年來的冤案,耗費了那麼多的司法和民間救援的資源,但是所有經手冤案的檢察官卻都沒事,持續在體系中工作甚至升官,這樣的制度需要改革,即使政黨輪替了也困難重重,民間的持續監督的力量不能少。

馮賢賢說,對於司法改革,她只想提出一個簡單的問題,過去這些年來有那麼多冤案,不論是一般的或是死刑亂判、冤枉被判死刑的,像是蘇建和、徐自強等人,纏訟多年,耗費許多司法和民間救援的資源,可是經手的檢察官當中「有沒有一個人有事?」。

馮賢賢也說,許多政治追殺的案件,像是謝清志案,法官判決定讞無罪後,當年起訴他的檢察官和檢察官的主管,現在全部都還在升官,而當年追殺邱義仁的檢察官,也在法務部升官,這些所有不適任的人,沒有任何懲罰或淘汰的機制,讓她感到不能理解。

參與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馮賢賢也分享她在會議中聽到張娟芬指出,上級檢察官辦案要以書面為之、要定期召開檢察官會議等等,可是這些規定卻都沒有被落實,張娟芬當時就批評「這些人毫無恥感」,談到自己應該做而不做的事情時,表現得雲淡風輕一點事情都沒有,馮賢賢感嘆地說,一般人要被入罪很容易,但是檢察體系自己違法卻沒事,對他們來說是家常便飯,也不容質疑,她對此感到十分驚愕。

馮賢賢表示,司法應該要有自我檢討、反省和自清的機制,尤其是發生冤案、迫害人權的都是檢察體系主動發動的,這些不需要修法就可以做,但法務部也消極不作為,馮賢賢坦言,她在國是會議中感覺到法務部的保守,當中「維護既得利益者」的氛圍牢不可破,許多基層檢察官期待的改革,反而都是民間人士提出,而非法務部主動推行,馮賢賢說,即使政黨輪替了,司改議題仍然困難重重,絕對不是開幾場國是會議就算了。

馮賢賢表示,自己其實是司法的外行,只是長期以來關注司法改革的議題,她在參與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時也感覺到,對一般人來說,要了解這些法律議題確實很困難,但是她相信,如果有足夠的時間、充分的資訊讓人民去了解,並不會不懂,因為這也關係到每個人的權益。

馮賢賢也和現場民眾分享自己和公視打官司的經驗,當年她遭到違法解聘,決定打官司,不過馮賢賢也直言,當年因國民黨在總統、行政和立法都是多數,氣焰不可一視,律師也告訴她這算政治案件,她沒有太多信心,所以一直告訴自己「輸了就算了」,她當時打了兩個官司,一是要確認總經理的職務存在,二是要恢復工作權,後來她一路勝訴,也很謝謝當時的法官讓他有機會接受公正審判,「這讓我對台灣的司法恢復了一點信心」。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