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陪審團協會今(3)日在台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辦「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座談會」,長期致力於推動陪審制的台灣陪審團理事長張靜表示,除了法官問案態度較好、開庭較不易延遲、杜絕司法關說、革除職業法官壟斷審判的流弊之外,最重要的是陪審制度可以讓台灣的司法民主化與多元化,大幅帶動刑事訴訟的改進和變革,將是司法改革的火車頭。
張靜曾任律師、檢察官、司改國是會議委員,一直以來力推陪審團制度,他表示,台灣的司法現在普遍不受人民信任,是因為人民和審判距離太遙遠,職業法官壟斷了審判,因而產生各式各樣的問題。
張靜也提出幾個具體的優點,包括如果有陪審團,法官問案的態度會比較親切,不會像現在這麼兇,以及「開庭比較不會延遲」,他開玩笑表示,他當律師當了一輩子,有半輩子都在等開庭,以及過去為人詬病的關說問題,如果是陪審團制度,這些技術性的問題都可以解決,他也認為,陪審制是缺點最少的審判制度。
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教授林裕順。圖/張家銘
林裕順教授則以日本的參審制為例,指出人民參與司法審判的精神,就在於每個審判個案中的公平正義「是你我每個人的事」,而不只是法官的事,所以不能只丟給法官做,林裕順說,現在國際的潮流,就是要讓人民能參與司法審判,美國、英國是陪審團制度,而日本、法國、德國等是參審制。
林裕順也強調,重點不是透過哪種制度的二選一,而是要去思考,人民和法官個別要有幾個人,在法庭中如何互動,審理程序怎麼配套設計,才能落實人民參與的精神。
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陳為祥則說,從美麗島事件到現在,所有的冤案,「哪個不是法官判出來的?哪個沒有判決書?」,但是幾十年來台灣法官生產的方式,卻也不見根本的結構性改變,因此台灣人當然不可能信任法官,他認為現在司法信賴度還有30-40%,「已經算蠻高了」
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陳為祥談司法改革。圖/張家銘
陳為祥也說,人民才應該是主體,而不是讓人民來「陪審」或是「參與一下」而已,這樣才是真正的司法民主化,黃東熊教則表示,現在的參審制度其實都是「假民主」,要讓人民真正參與司法審判,要透過陪審制度,除了大家在過程中學習尊重少數、達成共識之外,也能讓司法改革得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