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加強食品鏈管理!醋、蛋、嬰幼兒食品7月底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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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食品鏈管理!醋、蛋、嬰幼兒食品7月底納管

 2017-03-01 21:03
食藥署1日宣布,7月底起食用醋、蛋製品、嬰幼兒食品等業者將納入食品追蹤追溯制度。圖/林冠妙
食藥署1日宣布,7月底起食用醋、蛋製品、嬰幼兒食品等業者將納入食品追蹤追溯制度。圖/林冠妙

加強食品安心產鏈!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日宣布,食用醋、蛋製品、嬰幼兒食品等3類業者,自7月31日起將納入追蹤追溯管理系統,若發生食安問題,可即時掌握流向,快速召回,強化食品鏈管理。

為精進食安、風險控管,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公告特定類別與規模業者應建立來源與流向的「追溯追蹤管理系統」,包括建立追溯追蹤管理制度、使用電子發票及強制上傳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非追不可),透過食品供應鏈完善建構,若發生食安疑慮案件時,可即時掌握涉案原料來源或產品流向,快速召回以阻斷風險流通,以強化食品鏈管理。

食藥署部今天公告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除原規範的19類食品業者外,新增食用醋、蛋製品、嬰幼兒食品等3類業者,自7月31日起分階段建立追溯追蹤管理系統,累計納入22類約4700多家業者強制實施追溯追蹤管理。

食藥署表示,經公告指定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資料不實,或未建立追溯追蹤系統,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依食安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食藥署強調,為落實消費者食品知的權利,已建置食安資訊百貨專櫃,其中「食品資訊專櫃」供查詢食品相關資訊,如產品圖片、營養標示、檢驗報告等,並鼓勵業者運用上傳非追不可後產生的QR-CODE在產品包裝或立牌等顯示,以便消費者透過智慧型手機獲知資訊,提升食品資訊透明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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