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脫了!勞工休假砍光光 工人雨中裸身抗議「還我七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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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了!勞工休假砍光光 工人雨中裸身抗議「還我七天假!」

 2016-06-14 14:24
勞工團體今(14)日到行政院前裸體抗議勞動部將修法砍掉勞工七天休假。(李秉芳攝20160614)
勞工團體今(14)日到行政院前裸體抗議勞動部將修法砍掉勞工七天休假。(李秉芳攝20160614)

針對勞動部即將修法砍假,今(14)日早上勞工團體到行政院前抗議,大喊「小英上台真風光 工人休假砍光光」的口號;並在滂沱大雨中脫去上衣,裸身走到斑馬線跟天橋上高舉標語抗議,象徵「勞工休息權益被扒光光」,呼籲新政府立即停止砍休假的修法案,否則將採取更激烈的抗爭。

工人團體表示,從勞動部6月7日召開「修訂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研商會議」的修法草案中可以看出,勞動部主張將《勞基法》第37條放假的權責從勞動部轉移到「紀念日及節日之中央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內政部,等於廢除了勞動部過去《勞基法施行細則》保障勞工19天假日的規定。一旦將修法轉移給內政部,勞工的七天休假就等於刪除。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盧其宏說,新勞動部長一上台就說要把7天休假還給勞工,但現在還不滿一個月,就說要修法砍掉原本承諾保留的7天假;原本說要全面落實的週休二日,也被改得支離破碎,卻對外宣稱照顧勞工。這種偽善的作法,勞工實在不敢領教。

工人團體進一步指出,勞動部規劃修改《勞基法》第36條,將原先「7休1」的例假改為「1例1休」,以天數來看好像例行假日從一天變成兩天;事實上增加的一天名為「休息日」,不僅沒有「例假」的強制休息跟高度補償(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必須出勤,資方要給加倍工資並補假一天)精神,甚至比「休假日」還要糟。

「桃園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強調,新政府一直說要改善勞工的權益,甚至要讓勞工的休假跟公務員一樣多,卻不提公務員每年有的給薪病假跟事假;一般勞工現在連「休假日」都被魚目混珠改為「休息日」,雇主不用給勞工加倍薪水,更容易調度工時,原本的加班移到「休息日」,只須多給一倍時薪,等於變相鼓勵雇主要求勞工加班。

工人團體說,按照蔡英文當初的承諾,七天休假不能砍掉。然而現在新政府上台不到一個月,馬上屆臨跳票,勞動部還找過去陳雄文時代幫忙為砍假背書的「勞資雙方」來背書,這種作法實在是「比國民黨還要國民黨」。

工人們在大雨中裸身走到行政院前,一度與警方發生推擠;接著走到中山南路跟忠孝東路的斑馬線上,對過路的行車與行人喊口號;最後走上中山南路的天橋高舉標語,表示要讓政府跟社會大眾看到勞工抗爭的決心,直到7天休假還給勞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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