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6)日討論審議《都市更新條例》,台灣人權促進會、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台灣反迫遷連線等團體也一早就召開記者會,指出現在的草案仍有許多瑕疵,內政部有些地方甚至比以前國民黨提出的版本還要更向建商靠攏,尤其條文中「公辦變私辦」與「自劃太浮濫」兩大問題,極可能延續當前都更困境,新草案對於被拆遷戶的居住權保障也仍然不足,呼籲內政部切勿為了「衝量」放棄人民基本權利,導致社會信任崩解、都更難以為繼的窘境再現。
政大地政系戴秀雄教授指出,本次修法是為了改正過去制度的錯誤,但目前草案中仍有許多「開後門」的設計,會讓這些努力付諸流水,其中非常關鍵的就是「公辦變私辦」,亦即「公辦」都更卻允許「私人」擔任實施者的問題,戴教授表示,由於政府人力有限,在公辦都更中將部分設計、整合、管理業務發包給民間企業雖可理解,但都更中負責承擔風險利潤的「實施者」地位,絕對應該留在政府手裡,以釐清法律權責,避免企業逐利損及人民權利或造成「官商勾結」的想像。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則表示,現行草案另一大問題是並未處理目前「自劃都更單元過於浮濫」的問題,此條款允許建商在政府所劃設的都更地區之外,自行劃定都更單元,公益性、必要性均較欠缺,未來若面臨強拆,勢必衍生爭議,且繼續開放民間申請自劃單元,反而會讓地方政府不願積極劃設都更地區、擬定更新計畫引導都更量能,導致老舊窳陋市容依舊,精華地段豪宅卻如雨後春筍。
台權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也補充,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到2017年為止,全台核定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約有一半是位在政府劃定的「都市更新地區」之外,尤其在雙北、台中等都會區格外嚴重,顯示建商確實偏好高房價、而非高需求的地段進行都更,事實上,現有草案已經賦予政府「優先劃定」、「迅行劃定」、「策略性地區劃定」等多項工具,也開放民間申請劃定「都更地區」補充政府量能不足,政府不應繼續堅持放任建商自劃單元。
反迫遷連線的黃慧瑜則說,過去引發爭議的代拆、強拆,造成極大爭議,現在的草案版本中卻僅有「協調」這樣意義模糊不明的處理方式,尤其公益性不明的自劃更新單元而言,政府一向宣稱其屬於私權爭議,卻又允許實施者申請請當地主管機關代拆,立場十分混淆,除此之外,對都更經常造成原住戶無法負擔更新後的價差、房屋稅、管理費等等而被迫遷離,是嚴重的居住權侵害等問題也未見政府提供較好的安置或補貼方案,對弱勢的保障仍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