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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台灣歷史新課綱

 2019-07-31 10:33
1943年開羅會議期間,蔣介石、羅斯福、邱吉爾合照。圖/公有領域,取自維基共享資源
1943年開羅會議期間,蔣介石、羅斯福、邱吉爾合照。圖/公有領域,取自維基共享資源

前總統馬英九於7月27日去成大參加一場學術研討會,會中他公開批評新版高中歷史課綱編輯台灣主權未定論,他說教科書不能寫台灣地位未定,這違反中日和約,中華民國主權早就確定,中華民國對於台灣的主權也毋庸置疑。他呼籲當前的執政者捍衛主權的同時,不要否定自己國家主權的正當性。

馬說,即使沒有任何人署名,開羅宣言卻是二戰時三巨頭最重要的宣言,效力等同條約,其中就主張日本竊取自中華民國領土,諸如東北四省、台澎都應歸還中華民國,而開羅宣言的條款,也事後文字記載於波茨坦宣言的第八條,要求開羅宣言必須執行。他進一步提到,日本降書在第一與第六段都有提到波茨坦宣言,這也就是說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與日本降書是三位一體。

他還說,中日在台北賓館簽的中日和平條約,日本同意放棄台澎主權,承認馬關條約因戰爭歸於無效,台澎人民具中華民國國籍,而條約照會第一號也指明,條約各款適用中華民國控制下的全部領土。

馬英九對台灣歷史一無所知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馬所陳述皆非事實、也不準確。顯然,馬對台灣的真實歷史一無所知。現在就讓我們來詮釋,馬英九所不知的台灣歷史,讓他好好上一課。

首先,開羅會議沒有共識、所以沒人簽署。

1943年二次大戰三巨頭在開羅會議時他們並沒有達成普遍共識,這正是為什麼沒有任何人簽名給予背書的原因。沒錯,蔣介石確曾提出要求擁有台灣和澎湖,但它們都不是日本在二次大戰中所掠奪的領土,而且所有盟國都承諾在戰後不擴張任何領土,所以台灣澎湖的領土主權從未轉交給中華民國。

第二,波茨坦會議旨在處理歐洲戰場善後事宜、台澎根本未列入討論。

蔣介石沒有出席波茨坦會議,所以在議程中根本就沒有提到台灣和澎湖。波茨坦宣言第八條:「開羅宣言之條款應當執行,日本主權應局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確定之其他小島嶼。」旨在規劃戰後日本領土範圍的準則。

第三,不平等條約只回溯到1901年的辛丑條約,未觸及1895年的馬關條約。

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10條,日本放棄了在中國的所有特殊權益,包括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簽署的最終議定書、辛丑條約規定的所有利益和特權。所謂的不平等條約,只追溯到1901年,根本沒有觸及1895年的馬關條約。

第四,強迫台灣人民歸屬中華民國,剝削國籍自由選擇權,不被國際法認同。

台北條約即俗稱的日華和約,是日本和中華民國,在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6條授權下,正式終結在中國戰區戰爭,所簽署的雙邊條約。第1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應被視為,包括全體台灣和澎湖現有居民、前住民及其後裔....」。所以台灣人民在台北條約的規範下,被視同中華民國國民,但該條約已於1972年9月29日被廢除。因此,根據美國聯邦法院哥倫比亞地區法官Rosemary Collyer判決,台灣人民今天是無國籍人士。

第五,日本從未把台灣主權交給中華民國,ROC根本不擁有台灣主權。

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b條,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的所有權力、產權和主張;第23條授權美國為台灣主要佔領國。日本從未將台灣和澎湖的主權,轉交給中華民國,因為在1952年時,它已淪落為一個流亡政府。

馬對台灣的歷史一無所知,但他卻滿口胡說、不懂裝懂、毋知假知,真是有夠扯,像文盲和小丑一樣懵懂。好吧,讓我們有話直說。台灣人民當然有權力來解讀,台灣真實而正確的歷史。我們都要用心來學習新的高中歷史課綱。希望它能讓我們確實知道,我們究竟是誰,台灣人還是中國人?以及台灣最終法理政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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