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鄭性澤獲判無罪 最想說: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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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獲判無罪 最想說: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

 2017-10-26 11:42
鄭性澤案再審獲判無罪,鄭性澤和家人和律師一起走出台中高等法院面對媒體和聲援群眾。圖/取自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鄭性澤案再審獲判無罪,鄭性澤和家人和律師一起走出台中高等法院面對媒體和聲援群眾。圖/取自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鄭性澤案今(26)日上午11點,由台中高分院宣判無罪,多年來為了救援此冤錯案到處奔走的律師、民間團體、家人和鄭性澤本人走出法院後,站在陽光下,鄭性澤顫抖地唸出一段文字,表示這是當年他被帶到遭到槍殺的警察蘇憲丕靈堂時,和蘇的當年僅讀小學的兒子對望,這一幕他15年來一直忘不了,他就一直想要說出口的話,「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這句話等了15年他終於可以說出來了。

鄭性澤案又稱十三姨ktv殺人事件,鄭性澤被控殺死警察蘇憲丕,從2002案發至今,歷經21次開庭,他表示自己是遭下體被電擊、灌水和坐冰桶等警方的刑求而自白入罪,但檢方不採信,一審即宣判鄭性澤死刑,監察院2014年提出調查報告,認為鄭性澤殺警案偵辦過程重大違法瑕疵,2016年台中高分院檢察署為此案聲請再審,2016年5月裁定開啟再審,停止刑罰之執行,鄭性澤也終於回家和家人團聚,今天則是再審的宣判日,法官終於宣判他無罪。

鄭性澤拿出一張紙,表示有段話是在他15年前就想講的,今天撤銷了原本錯誤的判決,改判無罪,他想要把這些話說出來,鄭性澤說,當年警方帶著他到殯儀館,蘇憲丕的靈堂前,要他跪下來,他帶著腳鐐,看到蘇憲丕的兒子,當時還在讀小學,兩人互相對看一眼,他知道蘇的兒子認為他就是壞人,這一幕他15年來一直都忘不了,現在他終於可以說出他當年就想說的話「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

鄭性澤也說,這15年中,他背負殺警兇手的罪,中間一度被判死刑確定,每天都辛苦度日,家人也提心弔膽隨時準備收屍,但他始終無法忘記這個和蘇的兒子對看的畫面,「我知道你的痛苦,我們同樣都遭受了人世間的痛苦、仇恨、傷痛和破碎,你我兩家都是受害的人。」,鄭性澤說,如果在2006年執行死刑,這些話就永遠沒有機會說了,今天法院還他清白,他要開始新的人生,也祝福蘇家人。

鄭性澤的律師邱顯智表示,今天要感謝的人有很多,也要謝謝台中高分檢察署,這個案子去年由台中高分檢察署申請再審,開啟了一個台灣救援冤案的新模式,即辯雙方合作,邱顯智說,此案有幾個重點,第一為鄭性澤的自白,是被警方刑求下在非任意性的情況下所作出的,另外自白內容也和事實有許多不符合的地方,最後則是在證人的證詞當中,和原判決的內容也不符合。

邱顯智強調鄭性澤案的兇手有真兇,真兇就是羅武雄,然而羅武雄卻未曾被法院評價和譴責過,反而是鄭性澤15年來,和家人都在受苦,邱顯智表示,一個冤錯案的救援需要非常多社會大眾的力量,現在都還有許多冤錯案正在等待救援,希望社會能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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