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遭高院指貿然廢止頻率 NCC駁:中廣10年前早知有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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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高院指貿然廢止頻率 NCC駁:中廣10年前早知有這天

NCC強硬表態 原民、客家台有公共利益 與中廣兩商業頻道輕重可受公評

 2017-02-15 19:58
中廣不服NCC收回音樂網、寶島網兩頻道而告上法院,沒想到高院竟判暫停收回,讓NCC今日立刻召開記者會,強調中廣早在10年前就知有這天,怎會是「貿然廢止」?(圖為中廣松江大樓,維基百科)
中廣不服NCC收回音樂網、寶島網兩頻道而告上法院,沒想到高院竟判暫停收回,讓NCC今日立刻召開記者會,強調中廣早在10年前就知有這天,怎會是「貿然廢止」?(圖為中廣松江大樓,維基百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裁定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須暫停收回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頻率處分。NCC今(15)表示,中廣早在10年前就知道會有這件事,NCC也在2005年6月函知中廣要收回二頻率並核配給原民會與客委會使用,因此並非如中廣所稱「貿然廢止」兩頻道使用權。NCC強調,原民台與客家台已經依法可以於3月1日發射試頻,NCC除將對法院裁定抗告到底,更「提醒」屆時若中廣仍發射電波,恐會發生與原民、客家台電波互相干擾,也就是所謂「蓋台」現象。

由於高院裁定NCC必須暫停執行收回中廣音樂網與寶島網兩頻道理由中,認為一旦「貿然廢止」兩頻道使用權,將造成中廣營運危機,恐造成難以回復損害,因此裁准暫行執行,可上訴。NCC對於裁定書中的「貿然廢止」有不同意見。

NCC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早在2004年行政院已核定終止「遏制匪播」政策,主管機關即可依法收回頻率,中廣前後任負責人與員工都知悉此事,也本應預做相關準備,現任負責人趙少康2007年也曾承諾兩網頻率核配他人後無條件繳回。

更何況,NCC也在2015年6月5日函知中廣,行政院已政策核定將收回兩網頻率,並核配原民會和客委會使用,請中廣及早準備配合,2016年12月5日作成收回兩網頻率處分後,還特別考量中廣處理聽眾權益保障、人員轉移等事宜,再給3個月,NCC認為,由這段過程來看,NCC絕不是倉促要求收回頻率,更無「貿然廢止」頻率的問題。

NCC強調,原民台及客家台去年獲核配使用頻率後展開籌設工作,依法從3月1日起就可以發射測試,屆時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如未停止發射頻率,將互相產生干擾,亦即所謂「蓋台」現象,將影響播音及測試作業。

NCC還強調,頻率使用有排他性,且頻率發射要有工程測試期,並非無縫切換,更何況,原民台和客家台具公共利益,與已終止遏制匪播應收回的商業電台,「兩個電波假使在空中干擾,孰輕孰重,可受社會各界公評。」並表示一定會在期限內抗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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