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員警蓄髮遭惡意免職 赴保訓會申訴竟遭逼問「離勤用餐」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員警蓄髮遭惡意免職 赴保訓會申訴竟遭逼問「離勤用餐」

 2016-05-17 14:38
蓄髮葉繼元在律師陪同下到考試院保訓會陳述意見,指出保二總隊的申誡懲處不合理也不合法。(李秉芳攝)20150516
蓄髮葉繼元在律師陪同下到考試院保訓會陳述意見,指出保二總隊的申誡懲處不合理也不合法。(李秉芳攝)20150516

被「免職中」的保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在律師陪同下,昨天到保訓會陳述意見,但保訓委員卻針該次懲處事件的細節部分連番質疑,引發葉與警察權益團體當面抗議。

保訓委員對葉繼元的申訴帶過,卻連番詢問他「你7點53分有沒有簽出?」、「在7點57分報告小隊長至餐廳用餐時,小隊長有沒有告訴你8時擔服備勤?」、「你如果是主管,你會同意你的下屬在勤務前或勤務中去用餐嗎?」、「小隊長告訴你8點擔服備勤時,會不會有可能是就是希望你不要去?」。

保訓委員連番質問葉繼元,並認為葉繼元和律師不懂警察的人事法規,不瞭解「遲到」或「擅離職守」的定義。保訓會認定,所謂「遲到」是都還沒到單位,而葉繼元都已經在7點53分簽出勤備勤,早就在單位裡了,所以不算是遲到。

警工推認為,保訓會態度就是用各種說法指責葉繼元擅離職守,替保二總隊荒謬的說法背書。

葉繼元因為蓄髮,被記18支申誡達免職規定,去年遭考績委員會決議免職。最後一根稻草為葉繼元報備後外出用餐10分鐘,被已「無計可施」的保二以擅離職守為由記申誡,昨(16)日葉跟委任律師到保訓會陳述意見,然而應該保護公務員基本權益的保訓會態度卻偏向保二總隊,葉要爭取撤銷不合理的申誡恐不樂觀,也反映出警察的封閉系統中許多暗黑潛規則。

保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因留長髮,屢屢被保二總隊處分,去年累計20支申誡、2支嘉獎,獎懲相抵達18次申誡,保二總隊去年12月16日作出免職決定,然而在最後的「臨門一誡」,也就是造成他被免職的最後一支申誡理由是,跟小隊長報備後去吃早餐,未在備勤室值勤,葉繼元認為有瑕疵且不合理。而葉繼元的免職令也還在警政署未發出。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性別平等協會、消防員權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昨天一同到考試院前抗議陳情,葉繼元的律師郭德田當場表示,這個處分「荒謬」且有「瑕疪」,因為葉繼元是在長官許可之下才去用餐,並非保二說的擅離職守。且餐廳距離很近,如有勤務需求一通電話隨時可以支援。郭律師也說,基層員警在巡邏回程或備勤時買便當及用餐情形很普遍,員警用餐不是個案。

郭德田批評,保二根本是「無計可施,只好雞蛋裡挑骨頭」,因為警政署去年發文給保二,要求不能再用蓄髮理由記申誡,只好想辦法從「用餐」這種事情中硬生出申誡處分。郭強調,就算葉繼元因用餐遲到10分鐘,按保二規定也只能記劣蹟1次,累計6個劣蹟才會變成1個申誡,「這是給出6倍懲處。」

消防員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鄭雅菱也指出,這段時間葉繼元除了面臨保二總隊的申誡處分外,他在職場中也被孤立跟處處刁難,保二總隊無法再用蓄髮申誡懲處他之後,他每次工作時都必須戰戰兢兢,以免一個不注意就再被懲處,而今竟然用用餐這樣的理由記滿申誡予以免職,完全不尊重基層員警的工作權。

性別平等協會的王蘋也說,性別平等法已經推行多年,但到現在還是不適用於警察,沒辦法透過這法律保障葉繼元的權益,但性別平等法的精神,應該落實在每個職場包括警察才對。

民團到考試院大門口要求保訓會撤銷保二總隊的不合理申誡懲處. (李秉芳攝)20160516

警工推表示,保訓會號稱保障公務人員的最後防線,卻在這樣的會場中預設立場,認為葉繼元就是擅離職守,並對警察的生活日常、職業情形等脈絡不甚瞭解也不關注,蕭農瑀說,這樣的保訓會真的能保障公務人員的工作權益?

警工推強調,從這個個案中可以看到,其實保訓會很難保障到基層警察的工作權益,對於警察體制的改革的希望,也顯得渺茫。但不管保訓會對葉繼元用餐的申誡處分,最後作怎樣的決定、或是未來警政署是否真將葉繼元免職,他們對於警察的勞動條件維護會更加積極,也將對葉繼元案抗爭到底。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