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破敗的彰化農倉/綠色執政,品質保證的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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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破敗的彰化農倉/綠色執政,品質保證的大考驗

 2016-05-16 22:12
左上:經專家三次研究結果都認為值得保存的倉庫被拆,文化局只在地上鋪帆布,任令水泥塊在半空中搖搖欲墜。右上:民眾忙中有錯,舉報的古蹟是這間,文化局也受理。左下:倉庫原本是日治時期許多文化協會人士為協助地方發展共同出資的,賴和、石錫勳等前輩地下有知,魏明谷你會被他們打屁股;右下:到台中一中串連一起來保護古蹟。(圖:文化界人士提供)
左上:經專家三次研究結果都認為值得保存的倉庫被拆,文化局只在地上鋪帆布,任令水泥塊在半空中搖搖欲墜。右上:民眾忙中有錯,舉報的古蹟是這間,文化局也受理。左下:倉庫原本是日治時期許多文化協會人士為協助地方發展共同出資的,賴和、石錫勳等前輩地下有知,魏明谷你會被他們打屁股;右下:到台中一中串連一起來保護古蹟。(圖:文化界人士提供)

.那搖搖欲墜的水泥塊.

16日上午的一場大雨,讓多位倉庫守護者嚇出一身冷汗,不知被拆掉一半,鋼筋及水泥塊還吊在半空中的暫定古蹟──彰化市農會倉庫,會不會毁損得更嚴重?水泥塊會不會掉下來砸到人?

距離上月17日農會倉庫被拆,剛好整整一個月。這一個月來,很多關心文化資產保存人士紛紛站出來,要求文化局好好處理。

但是,回顧這一個月來,有人把當初出資的原始所有人(賴和、楊老居、石錫勳等文化協會人士都曾出資)後代找出來──要談轉型正義,它就是因為戰後被國民政府接收,才由私產變成市政府所有,後來又變成市農會所有,這些出資者的後代,應該有權說話吧?文化局置之不理。

再來看各單位早在1997年6月,台灣省糧食局(精省後改為農糧署);2001年及2006年彰化縣文化局,都曾針對榖倉建築及彰化縣重大歷史建築作過調查研究,三次的調查,都認為這個倉庫值得保存。同一棟建築,經過三次不同單位不同研究者的研究都得到同樣的結論,已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的「普查」,彰化縣政府早就應該依法定程序審查;同時文資法第17條規定「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古蹟。」

然而,文化局卻毫無作為。直到去年10月報載,彰化市農會計畫拆掉部分建築,打造觀光工廠,引起文化界人士的關注,去年11月25日,由彰化縣鐵路村文化再生協會總幹事填報申請表,向彰化縣文化局提報「彰化農業倉庫」為古蹟或歷史建築,至此,彰化農倉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

.文化局態度曖昧行政怠惰.

一個原本應由主管機關進行的古蹟指定程序,卻是市民看到報紙報導後緊急提報,這不是行政怠惰是什麼?

更荒唐的是,民眾忙中有錯,當文化局要求提供土地、建物登記謄本時,所附謄本的建物所有權人為「國有」,管理人為「農委會農糧署」,皆非彰化市農會,所提報的是隔壁棟建物,根本不是這座倉庫,文化局仍予以受理,既已受理,即為暫定古蹟。

因此,今年2月,彰化市農會欲動工拆除彰化農倉,文化局告知市農會,倉庫在法定審查程序中為「暫定古蹟」,毀損將有刑責及賠償責任。這是本次事件中文化局唯一的作為。

3月28日文化局發函通知關係人等,於3月30日參加現勘,4月1日參加審議會議進行提問與諮詢。但彰化農倉的提報人卻未收到函文通知。事後文化局在網站以新聞發布:「『彰化市農業倉庫』係民眾所提報(非建物所有權人),因建物具歷史、建築史價值及再利用潛力,經本次審議委員會決議列冊追蹤。」

4月13日,文化局發函檢送文資審議會議紀錄,決議彰化農倉「列冊追蹤」,審議委員出席者包括文化局長吳蘭梅等13人,全票同意。綜合審議說明內容為:「彰化市農業倉庫於日治時期(西元1925年)建成,歷史悠久且為當時代庫藏糧食之處,具建築史及歷史價值。倉庫鄰近扇形車庫,宜作整體規劃,有永續經營及發展觀光之可能性。建議彰化市農會可將新建築物與舊倉庫結合作為觀光工廠,請文化局協助提供農會做活化及再利用之建議。目前所有權人尚有反對聲音,請文化局再與溝通協調。」該決議仍未送逹提報人。明顯違反文資法施行細則第8條「應以書面通知提報之個人或團體」之規定。

兩天後的4月15日,彰化市農會收到文化局決議彰化農倉「列冊追蹤」函文。第二天上午10點左右,市農會安排兩部大型拆除機具,開始違法強拆彰化農業倉庫。4月17日上午9點左右,民眾發現彰化農倉遭拆,阻止未果。之後趕到的張姓民眾以肉身擋下大型機具;到場關心的民眾以農會無申請拆除執照違反建築法為主張,終於讓彰化市農會停止拆除作業。彰化縣文化局官員卻直到11點30分左右才到達現場,若非民眾阻擋拆除,彰化農倉早已被拆光。

文化局官員口頭上說,預定4月18日會同委員到場現勘,沒想到竟然會發生這樣的情況。令人不解的是,現勘的行程並未通知市農會。

.不知所云的縣太爺.

彰化縣長魏明谷得知後表示相當惋惜,並指這座倉庫沒登錄古蹟或歷史建築,又屬人民團體所有,縣府無法強行禁止拆除,現在能做的是跟市農會溝通,盡力保存殘存的日式倉庫。

魏明谷還表示:「文化局接獲通報後,隨即至現場了解並溝通,獲得市農會同意暫緩拆除作業,文化局並啟動暫定古蹟機制,隨即於4月20日再度邀集文資委員進行現勘審議。」

彰化縣議員張瀚天(身兼彰化市農會理事長)說,該建物不是歷史建築更不是古蹟,只是列冊追蹤而已,農會是所有人,有權決定拆或不拆,外界要尊重所有權人。

魏明谷是否懾於縣議員的壓力,不敢強力表態?或是他原本就不在乎古蹟的保存?或許兩者都有,否則,他不可能上任這麼久,繼續沿用前任縣長留下來、對文化資產毫無概念的保守又僚氣十足的人擔任文化局長,任令彰化縣的寶貴資產一件件毁在她手中。

眼看這一個月來,彰化縣政府相關官員的無動於衷,文化局所作的保護措施只是在被拆下來的磚塊與鋼筋上蓋帆布,對於文化界建議搭建棚架保護、連作家吳晟都認應公開透明及公民參與的討論等建議,完全遭到文化局的否決,現在又要辦理究竟是現狀保留、回復回狀,或全部拆除進行評估,既然已經做過那麼多次調查,又已列為暫定古蹟,各地也有很多先例可考,竟然還要花錢重新評估,這究竟是真的在解決問題,抑或只是和農會之間的唱雙簧?

無論如何,這事已經激起彰化縣文化界人士的公憤,有人蘊釀發起連署要求魏明谷撤換吳蘭梅;有人日夜奔走,串連台中及各地關心人士,甚至不惜北上抗爭,把這件原本在地方上就可解決的事,擴大為全國性的文化資產保衛戰。目睹這樣的彰化縣政府,縣民不禁要問:這就是綠色執政的品質保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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