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莫拉克颱風引發八八水災,重創南台灣,高雄甲仙小林村慘遭滅村,462人不幸罹難,倖存災民聲請國賠一審敗訴,災民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0)日下午駁回上訴,判災民敗訴,維持原審見解,全案仍可上訴。
2009年8月8日高雄市小林村於八八風災慘遭滅村,奪走462條人命,倖存的175名災民聲請國家賠償,認為滅村是公務體系人為疏失,請求國賠24億元,高雄市府國賠審議委員會採信檢方調查結果,認定滅村為天災,與公務員行為無相當因果關係而駁回。
王姓等災民不服判決,向高雄地院聲請國賠,分別要求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賠償共約6億元,高雄地院認為高雄市府等被告沒有過失,判決災民敗訴。
被高雄地院判決敗訴後,災民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下午4 時宣判,仍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其請求。
高雄高分院表示,經專家學者調查結果,認為是因獻肚山崩塌及崩塌形成的堰塞湖潰決所致,主要是因該地地質條件及高強度降雨量所造成,單純的降雨並非獻肚山崩塌的單一、 必然誘發原因。
高分院指出,依可查歷史資料,獻肚山並未有大規模崩塌紀錄,調查學者表示此種崩塌無法預測,事先預警實務上並不可行,而獻肚山並非只因降雨因素崩塌,高雄市政府及甲仙區公所所屬公務員依當時可掌握資訊、科技及所受訓練,難預見獻肚山有崩塌可能,而將全村撤離,此部分公務員並無違反法定義務之不作為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