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史上最大工殤事件的RCA(美國無線電公司)案歷經19年纏訟,台北高等法院經兩年審理,台北高等法院今(27)日下午宣判RCA等四家公司包括奇異公司、湯姆笙公司等須連帶賠償486人,金額也從一審的5.6億元增加到7.1億元,RCA自救會成員和律師團在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表示今天「再度勝訴」,呼籲這些企業和政府立即採取行動給予工人應有的賠償和提出職災補助、醫療協助,他們雖然又老又病又殘,但將永不妥協。
RCA1969年到台灣桃園、新竹和宜蘭設廠,雇用員工高達2萬至3萬人,根據2001年統計,在RCA桃園廠工作多年的員工,至少已經有1,375人罹患癌症,包括乳癌、子宮頸癌、肝癌、大腸癌、鼻咽癌等各式惡性腫瘤,超過兩百人已過世,至今無人獲得補償,RCA在1992年關廠,資遣員工並賣地,還將剩下的32億元匯出台灣。
此案纏訟超過十年,RCA一直堅稱員工的生病和他們無關,甚至重金聘請來自世界各地的專家學者幫忙作證,自救會的成員在工殤協會和義務律師團以及無數專家學者、學生志工的協助下開始漫長的訴訟,在2015年4月17日一審時勝訴,法官判RCA應賠償445名受害員工共5.6億元,當時受害勞工約500人,後來因為勝訴,又有約1500人表示想加入訴訟,將分成好幾批次陸續訴訟求償。這也是台灣第一個永久汙染區、第一起環保公害訴訟案,過程猶如美國電影《永不妥協》的翻版。
在聽完判決結果後,自救會會長劉荷雲情緒激動,一邊發抖拿著麥克風發言,她表示從前年一審判決後,社會大眾認為他們已經贏了,也拿到錢了,事實上直到今天工人們半毛錢都沒到,許多夥伴在一審宣判後,已經等不到今天的二審判決結果,先一步離開人世,想到這裡她就十分心痛和難過,再多的賠償金額,也喚不回這些失去的生命,以及他們的健康,他希望社會大眾能看見他們走過的路,今天只是第一批勞工的勝利,後面還有許多等待判決的勞工,他們會繼續走下去。
RCA自救會的會員發言,表示身旁的夥伴一個個倒下過世,很多人看不到判決結果。圖/李秉芳
而妹妹已經過世的秦小姐也說,妹妹生前生性樂觀,但因為重病纏身,出入醫院超過30次,經過大大小小的手術,有四張重大傷病卡,家人更是一天到晚都在等待病危通知,妹妹已經在去年過世,等不到判決結果,她說,她不知道台灣勞工有多少人願意像她們這樣又老又殘又病,但仍然願意堅持下去十幾年,她希望大家能看見這塊土地上所發生的事情,不要忘記他們。
義務律師團的團長林永頌律師也表示,這是一個國際注目的案件,他還是要感謝高等法院儘速審理此案,被告的RCA公司過去一直隱匿資訊,並以「時效來不及」作為抗辯理由,如今法官認為被告濫用權力,林永頌說,這是台灣司法實務上很大的進步,他也呼籲這些公司拿出良心,不要再繼續上訴,「寧可花大錢請律師,都不願意面對自己的責任」林永頌表示,律師團會陪著這群工人一起戰鬥到最後。
RCA自救會的勞工們平均年齡都以6.70歲,終於能等到勝訴得來不易。圖/李秉芳
工商協會專員劉念雲則表示,判決結果終於出爐,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應該儘速採取行動,不要再讓工人等不到賠償,勞保給付、醫療協助、職災補償、土地污染管制的相關政策等,這些都跟不上今天的判決結果,勞動部也應該立即清查盤點台灣勞工的職業病災害黑數,提出相對應的職災補償政策,重新設計勞工保險費率,這才是今天這個判決真正可以拿到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