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核廢料何去何從?民間核廢論壇共識:應境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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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何去何從?民間核廢論壇共識:應境內處理

 2016-10-15 15:59
全過廢核行動平台全國廢核平台今舉辦「民間核廢論壇」全國巡迴最終總場,發布巡迴各地進行核廢料相關議題討論的初步共識。圖/李秉芳
全過廢核行動平台全國廢核平台今舉辦「民間核廢論壇」全國巡迴最終總場,發布巡迴各地進行核廢料相關議題討論的初步共識。圖/李秉芳

全國廢核平台今舉辦「民間核廢論壇」全國總結場,也是今年三月廢核遊行過後,巡迴台灣各地進行在地公民討論後的最終場,各地代表宣讀初步共識,包括要求資訊公開、不應以人口密度為唯一選址要素、低階核廢料應先境內處理、建議先討論中期儲存、原能會的運作方式必須重新改組等。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的崔愫欣表示,台灣社會重視核廢料的時機到了,核廢料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而面臨即將除役的核電廠,高階核廢料該何去何從,目前的選址作業也停滯不前,廢核團體花了很長的時間到各地跟在地的草根組織跟公民進行八場的地方討論,今天提出初步的共識,他們也會將整個討論過程跟共識全部公開並發給政府。

民間核廢論壇討的共識總共有四大點:

一、核廢料處置場的選址條件應該要做到完整、獨立跟普及且兼顧科學證據及尊重在地族群,由於核廢議題的專業門檻較高,因此要確保讓民眾真正了解政策內涵。在選址評估過程當中,也要納入公正第三方的研究資料,提供跟官方不同的資訊。

選址過程當中,政府也應重視地方接受度,地方意願要列入最優先考量的條件之一,尤其過去經常以地區人口密度高低作為評定的唯一要素,其實也可以思考,使用能源較多的地區,是否應該多承擔一些?環境的公平正義要如何分配?

另外論壇共識也提到,不應該單純以行政區來劃分,來自台東,地球公民基金會的代表舉例,像是之前台東的達仁鄉要做為最終核廢儲存場的公投,只有台東縣民可以投票,但位於場址隔壁的屏東牡丹部落,卻沒有辦法參與決定。

二、低階核廢料應境內處置,高階核廢料則應先討論中期境內貯存。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由於低階核廢料沒有運送到國外的誘因,且也較容易處理,應由境內處置。高階核廢料部分,其實境外選址跟處理不易,而且台灣應該自己承擔使用核電產生的代價,未來也應該在境內處置,不過目前最終處置相關辦法制定與場址選定進度已經停滯許久,建議從務實面來看,可以先討論中期貯存。

三、核廢料處理應跨部會協調、原能會必要時須重新改組。來自高雄的代表表示,現今的核廢料處理機制其實嚴重權責不清,但核廢料處理牽涉安全、健康、土地利用、環境、地方發展、世代正義等面向,應該要跨部會的整合跟協調。原能會目前雖然為監督單位,但旗下的核能研究所卻承接台電計劃,有球員兼裁判嫌疑,因此必要時原能會的成員跟運作方式應該重新改組。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如果要成立專責機構,則必須要提高至總統府或行政院的層級,否則無法處理跨部會跟中央地方間的整合協調。第一線的執行者跟在地區民也要納入。

四、政府應提出蘭嶼核廢遷出具體時間表,而選址應該跟遷出脫鉤。來自蘭嶼的代表說,蘭嶼目前已經是核廢料貯存場,政府應該做出承諾並提出蘭嶼核廢遷出具體時間表,包含立法時程跟遷出機制。並成立蘭嶼核廢遷出委員會,專案決定蘭嶼核廢料事宜,其成員不得低於2/3。政府也應為核廢料放在蘭嶼向蘭嶼人道歉,並放入歷史記錄跟教育課綱中,讓後代明白這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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