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擔任衛生局長任內,還有一件很要緊的事,發生在我取締不法藥商的過程。眾所周知,台灣有很多虛偽不實的醫藥廣告或食品廣告,雖然食品廠或藥廠有很多守規矩、有良心做好的產品,但也有很多不守規矩的藥商或食品商,會做假藥甚至不好的食品影響別人的健康。行政單位本來就是要一方面教育,另方面要取締不法才能保護人民的健康。但實際上過去的衛生行政單位都不太敢取締,因為不好的藥商背後常牽扯很大的不法利益,甚至有很多黑社會介入其中,民代有時還會與不法廠商「勾結」並施壓行政單位,甚至恐嚇醫藥衛生行政工作人員。
其實我在我擔任衛生局長之前,並不知問題這麼嚴重。我們過去期待政權「輪替」,國民黨做不好,換民進黨做看看,但換民進黨若做的事和國民黨一樣,這樣「輪替」就沒有意義了。我當時認為既然民進黨執政,謝長廷市長邀我回來擔任局長,我們應該要比過去做得更好,更加認真來守護我們市民的健康。所以我要食品衛生科、藥政科要注意並嚴格取締不法、虛偽與不實的廣告。甚至要循「訊」追查不法的製造來源。有次還針對一個不法廠商連開了13張罰單。在開罰的過程,就有很多議員來關說並施壓給行政工作人員,甚至,最後連議長都出面。當科長問我,我都主張要開罰單,因為這是我們公務人員的責任,我們若無法守護市民的健康,我們就有愧於職責。
取締不法藥商遭暴力攻擊
當衛生局罰單續開,這不法的廠商認為無法關說或施壓給我這個局長,所以他們開始用暴力方式。起先是我的科長被不明人士圍毆,我知道該科長是老實善良的人,也無私人財物或感情糾紛,我當時就懷疑是因為取締不法藥商所引起。所以,我召集衛生局工作人員,向他們表明「不要怕,我們要有勇氣繼續堅持」,不能因遇到壓力就不敢取締。我們若無執行公權力,就無法保住市民健康,我們就有愧公務員職責。並告訴他們「假使你們遇到嚴重問題,就請他們來找局長」!我認為自己身為局長就要承擔所有責任。可能這些話傳到不法廠商,所以他們找黑道收買兇手來攻擊我,事後獲悉那個兇手過去有殺人前科,才剛假釋出獄。
事情發生的時候,我毫無防備。我相信那個不法集團應該已經觀察我有半年,他們掌握我下班的動線與日常生活習性,那時候市府局處首長宿舍是在離愛河邊不遠的自強路附近,他們發現我下班回宿舍,在晚餐後都會去愛河邊散步。2002年6月17日,我同樣在晚餐後到愛河散步,發現有好幾個黑衣人在附近,當時,我沒有想到他們是要來殺我。等我散步完,沿著國賓飯店旁的巷子要走回宿舍時,那些黑衣人突然圍過來,完全沒講半句話就開始動手殺我!黑衣人戴著「手指虎刀」攻擊我頭部,血濺噴出,整件白上衣全染紅,他們應該想要致我於死地,我跑入國賓飯店旁的大樓,兇手們一路狂追我到門口看見管理員後才止步。
這件攻擊我的事情引起媒體大幅報導,我並未與人有任何恩怨,且個人生活簡單,除了上下班外,很少在外應酬。因此,我認為一定是取締不法廠商,先有攻擊科長,後隨即再攻擊我這個局長。我向刑大提供線索,但是刑大花一個月還是無法破案。
一個月後,我接到當時擔任立委的王幸男來電話說:「永興,你知道那案子是誰做的嗎?」他講出一個人的名字。因為王家也是開藥廠,他說台灣藥廠界哪些是製造假藥,許多藥廠的底細他大抵都知道。他說那個人過去在台南也曾有教唆攻擊的案子,他也曾找被害人去報案,但因該廠商和警政單位,甚至警政首長關係都很好,且選舉時也會贊助投資民代,所以民代都會替他講話。因此案子很難破。
聽到這樣的事,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因我也是人權醫生,從學生時代到成為人權會會長並推動平反二二八,我一直對不公義的事情無法接受。我覺得社會一定要有公義,所以我向謝長廷報告說:「謝市長,你是人權律師,我是人權醫生,今日我們在高雄服務,為了人民權益或說社會正義努力,我是為人民健康要盡責任,假設今日我們行使公權力遇到黑社會的反撲,甚至不法利益集團還傷害公務員,案子若沒破,未來公務員沒辦法執行公權力,衛生局人員哪敢再取締不法?」所以,我一定要破案。
謝長廷說:「我們高雄市刑大至今都沒線索。那就打電話給法務部長陳定南報告」。我向陳定南說明後,法務部派檢察官來找我。這個檢察官第一句話說:「局長,這個案真想破案嗎?」我立刻回應說:「你不要開玩笑,你們不破案,我要自己破案!我會開記者會向全國人民宣告,因為公務員行使公權力被威脅、傷害,可是司法單位沒有辦法保護公務員的安全,公務員只好自力救濟。而自力救濟的方式就是我也去找一個殺手,把對方殺了。我要向全國人民表示,就是我做的。因為政府不能保護我,我只好自己保護自己。要不然我就無法執行公權力了。」該檢察官聽後嚇了一跳告訴我說:「局長千萬不要這樣想,我們一定會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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