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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套做一套? 消保官爆健身合約暗藏詐欺陷阱

 2018-04-11 10:34
運動健身正夯,但是健身中心的教練課定型化契約,卻可能暗藏詐欺陷阱。圖/取材自網路 @pixabay / Photo by skeeze / CC0 Public Domain
運動健身正夯,但是健身中心的教練課定型化契約,卻可能暗藏詐欺陷阱。圖/取材自網路 @pixabay / Photo by skeeze / CC0 Public Domain

台北市法務局昨(10)日公佈運動休閒產業專案查核執行成果,主任消保官何修蘭指出,近年健身中心教練課爭議案件數急速竄升,接獲許多消費者反映,健身中心在販售教練課時,口頭答應未用完的課程可以依比例退費,但是書面合約完全不是這樣寫,到了消費者想退費時,業者態度就會變得非常強硬、一毛不退。

本次公佈調查項目中,針對台北市新開的6家健身中心全數進行普查,包括全民健身運動中心內湖店、HowHowGym好好健身、健身魂大安店、KAT Fitness、阿基里斯FitmessGYM、WorldGym光復店,6家都查出有不合格的事項,其中有教練課合約訂定違法的部分就有4家,只有全民健身運動中心內湖店已經輔導後改善。

何修蘭表示,健身中心教練課的價格不菲,譬如常是約定3至4個月內可上20堂課,售價為3至5萬元,消費者通常都會詢問未上完的退費規定,健身中心業者會在簽約前以口頭表示可按比例退費,原則上也應當如此,但是業者拿出的書面合約卻完全不是這樣寫,同時又說服消費者合約僅是參考用,使消費者信以為真。

何修蘭表示,然而當約定的限期到了之後,或許業者願意讓消費者繼續上期限內未使用完的課堂數,但如果消費者希望退費,業者的態度就會突然變得非常強硬、一毛不退,像這樣的消費爭議案自從2016年開始就越來越多,約3年前僅佔健身中心爭議案的1成左右,至今卻攀升至將近5成,甚至在去年底還出現高達8成佔比的情況。

依據行政院消保處所訂《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規定,有關消費者解約退費的規範,目前僅規範是在所簽契約始期尚未屆至、契約生效後7日內未使用業者設施或個人教練課程等2項要件,才得全額退費。

何修蘭說,然而近年來的爭議案層出,教育部體育署已研擬新的規範並送至行政院消保處,但至今仍未通過,以致於坊間的教練合約,都還是對消費者十分不利,現在光是檢視這2條,就可以發現許多業者不合規定,政府這邊也僅能把不友善的狀況呈現給消費者。

至於業者是否將承擔刑事責任,何修蘭表示,這又有證明困難的問題,若業者口頭表示的當下,消費者沒有錄音的話,證明就很困難,打官司也是看法官的認定,該合約是否有不符合平等原則或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但很多消費者不會為了3、5萬去興訟,還是希望行政院消保處的規範盡量出來,未來具體去規範業者。


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何修蘭。圖/程士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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