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因原台灣塔工程預算暴增至150.8億元等原因宣布停建,設計標案解約日前送交市府採購申訴委員會調解。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表示,前市府對台灣塔總工程的經費,從規劃設計、基本設計核定時即超出議會所通過的80億元,新市府上任後,經正式發文給規劃設計單位確認無法在原經費額度內續行工程,才不得已決定停建,而調解建議市府支付予廠商約1.14億元,並非賠償費用,而是在契約範圍內應給付廠商的細部設計成果勞務費。
都發局長王俊傑今(23)日於市議會針對「台灣塔設計標案解約後續賠償處理專案報告」時表示,由於原台灣塔工程預算暴增至150.8 億元,經與規劃設計單位藤本壯介建築師事務所與宗邁事務所確認,無法於當初議會核定80 億元經費上限內續行工程,台中市政府不得已宣布停建並辦理解約,相關履約爭議送交市府採購申訴委員會調解;市議員陳淑華、李中、劉士州、朱暖英、曾朝榮、李天生、何敏誠、何文海、陳成添等人關心後續處理情形。
李中議員認為,原台灣塔建築師對於鋼構單價過高計算錯誤偏離預算的問題,有修正數字並通知專案管理公司,認為市府故意採用錯誤的不當資料做出停建台灣塔的政策,導致後續的解約爭議。
王俊傑強調,過去台灣塔在規劃設計時,總工程費就膨脹至87億元,基本設計核定時也增加到98億元,這部分前市府都沒有跟議會報告,所以當他看到150億元的總經費時,覺得這個案子確實有問題,也謹慎地召開與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討論此案的可行性,並正式發文給規設單位,其確認無法依議會所通過的80億元經費內續行工程興建,市府才決定停建台灣塔。
另有議員詢問在台灣塔規劃案上前市府有無違法之處?對此,林佳龍市長指出,台灣塔在規劃上前市府有疏失,有無構成違法應由相關機關來認定,他認為,在水湳經貿園區要蓋一個塔最好要有功能,能夠促進智慧城市的發展,所以在原預算內也經過議會通過提出「智慧營運中心」,現在已有6家廠商提案,預計11月中旬遴選出優質的建築團隊。
王俊傑局長表示,由於台灣塔契約暫停前,廠商已辦理相當多的細部設計成果尚未支付費用,考量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市府同意調解建議,支付廠商細部設計成果「勞務費」約1.14億元。他強調這絕不是賠償費用,這是在契約範圍內因應付給廠商的設計費,這部分已詢問廠商應會同意接受調解。
曾朝榮、李天生議員則表示,之前台灣塔缺乏實質功能,加上後來經費一直增加,如果沒有停建的話,將造成市庫嚴重負擔和浪費,支持市府停建台灣塔的決定;市議員陳淑華建議市府應擴大以公共參與的方式,讓更多市民瞭解目前水湳經貿園區各項建設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