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泰源起義50週年,也是黃文雄、鄭自才和黃晴美三位台獨志士,在紐約刺殺蔣經國事件的50週年。
泰源台獨革命武裝起義是1970年2月初8發動;紐約刺蔣是4月24開槍。兩個事件攏是台灣青年為著追求台灣獨立,無顧個人性命,勇敢打擊敵人的行動。泰源五烈士是5月30在安坑刑場就義。
舊年監察委員王美玉主導的泰源事件調查報告中,以「無證據顯示其間關連性,故因果關係自不得而知」,顯然有意忽略「424刺蔣」對支那黨處理泰源事件的必然影響。
1970年4月13參謀總長高魁元簽送「泰源監獄叛亂劫械逃獄案處理經過報告」到總統府,4月16由秘書長張群、參軍長黎玉璽轉傳蔣介石,蔣介石在4月27忽視彼時軍法處對此案已經做出判決,批示:「如此重大叛亂案,豈可以集中綠島管訓了事,應將此6名皆判刑槍決,而賴在、張金隆、李加生等3犯以警衛部隊士兵而竟預聞逆謀不報,其罪難宥,應照法重處勿誤。」
監察院的報告講:有關4月24蔣經國遭受黃文雄、鄭自財企圖刺殺,是呣是致到蔣介石誤解公文,叫是全案處理最後只是「集中綠島管訓了事」。刣反對者和可疑的反對者若刣雞的蔣介石,哪有可能番顛到認為,警總敢甘哪要將所有相關人犯「集中綠島管訓了事」!
合理的解釋是:4月24台獨青年志士開槍刺殺蔣經國,予蔣介石對風起雲湧的台獨運動非常懊惱,所以真緊在4月27批示:「6名皆判刑槍決」,而且對「預聞逆謀不報」的3個警衛部隊充員仔兵,「其罪難宥,應照法重處勿誤」。
台獨青年424刺蔣事件驚動國際社會,4月25高魁元閣向總統府說明泰源事件覆判的情形,張群和黎玉璽顯然陷入相當深入的考慮,拖到5月11才轉送予蔣介石,特別就政治觀點解釋,若判處當日無投入起義行動的鄭正成死刑,「難免不被陰謀台獨份子藉詞宣傳,影響台胞心理」。蔣介石在5月15不得不批示「照准」。鄭正成和其他充員兵才活命落來。
當國際媒體注意台獨青年424刺蔣的意義之時,監察院報告對支那黨高層用「政治觀點」來做「處理泰源台獨武裝起義事件」的考慮和決定,講這「無證據顯示其間關連性」是目睭予屎糊哩的潦草結論!這篇監察院的泰源事件調查報告,在有關「第一擺流產的泰源起義行動日期」也仝款請請裁裁根據警總口供筆錄,講是2月初1。事實上幾乎所有活命落來的泰源志士攏講是,真歹記呣對的舊曆正月初1,著是新曆2月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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