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這篇「座談會後記」,是要探討我們座談會的命名「正名制憲」四個字,所有座談會的成員是否已有共識。
對於這個顧慮,我的理解已在第二次座談會上口頭提過:「正名」和「制憲」並不屬於同一層次;「建國」和「制憲」才屬於同一位階。
二十年前,江永芳教授在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年會發表演說,說明「國家 State」和「政府 government」的關係。我聽得津津有味。我對他的論說,覺得新鮮有趣的原因,並不是我有國際法的知識,懂得分辨是非,而是覺得很有道理。就向他要了論文抽印本來詳讀,讀後我懂了基本「常識」,在《自由時報》上寫了一篇慶祝〈舊金山和平條約五十週年〉(時 2002 年)的文章。刊登後,隔天就接到 《Taipei Times》 編者的信,徵詢我答應讓他們翻譯成英文,轉載在這英文報上。
正名和制憲不屬於同一層次
記得三、四年後,我回台灣,在台北誠品書局讀到一本書:書名《Taiwan 台灣正名100》,作者高永謨。2005 年出版。(見下圖)
台灣正名100(玉山社出版2005年)。圖/擷自網路
那時,我已經對「正名」一辭,與社會上的一般見解不同。依稀記得,在字面上,我並不認為「正名」可和「建國」劃上等號。我在此,就借用作者高永謀先生在書的封面上強調的文字,做些回應。
他說:
「用 100 種方法 來『正名』,大聲說出我們的名字!」
—我聯想到〈母親的名叫台灣 〉( 詞曲 王文德,1995)。歌詞「 . . . 二千萬粒的蕃薯囝,不通(m̄-thang)惦惦不出聲,勇敢叫出母親的名,台灣啊, 台灣啊,你是母親的名 . . . 」。「大聲說出我們的名字!」,歌聲纏綿,悲恨相續已過二十五年,人民至今卻還未表達「建國」的堅強意志。
「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有實體,卻沒有主體。唯有正名,才能確立台灣的主體性、整合各族群的歧異,成為一個正常而健康的國家。」
—根據我現在對國際法的淺識,各群族共同發抒「情感的主體性」,並不能等同於有意願「建國的主體性」。
「一百組正名,強化了正確的國家認同,形塑出嶄新的文化思維,將正名運動的範圍拓展得更深更遠。正名運動不只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一個台灣人的事。只有全體人民共同支持及推動台灣正名,展現國民意識的願景,才能建立一個真正的國家。」
—我同意(見下結語)。
台灣正名運動是國家自救運動,不正名台灣寸步難行。李前總統登輝先生強力推薦。
— 2005 年書出版距今已有 15 年,經二次政黨輪替,至今三位「總統」皆未「自救」,仍以未經正名的「中華民國」舊名當元首,雖非「寸步難行」,闊步並非安穩。
台灣現時「正名」的適用範圍
上次我在第一次座談會中提問「先『制憲正名』而後『建國』?或先『建國』而後『制憲正名』」?特別指出現今台灣「正名」只適用於:中華(台灣)民航,中華(台灣)郵政,中國(台灣)石油,美國國務院慶祝中華民國蔡英文當選連任 Taiwan President。其他如中華(國家)文化協會,大中至正(自由廣場),東奧正名中華台北(台灣隊),都是「正名」的好例子。至今,這一類文字上的正名,有的成功(如陳前總統把「大中至正」正名成「自由廣場」);有的因政黨輪替改來改去,「正名」也隨著改來改去(如陳前總統把「中華文化總會」更名成「國家文化總會」,馬英九上位後,就改回「中華文化總會」。政黨雖一再輪替,但是「黨國之女」蔡英文無政黨輪替之心,一味繼前任馬英九「保持『中華文化總會』現狀」;她也成功阻撓東奧正名公投。
可見四位民選總統對「正名」的所作所為,都未碰及「國名」層次。最高只限於機關、社團法人團體、公司、行號、國際運動賽事、以及官員社交通信等等。甚至連「強力推薦」《Taiwan 台灣正名100》一書的故前李登輝總統,也未能把「正名」一辭提升到「建國」的層次;他只延續「廢省」的豐功偉績,把全台灣的「省立」XX 學校,正名成「國立」XX 學校。故李總統促成總統民選的莫大改革後,人民普選出的四位總統,至今個個還都倡言「我們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叫中華民國。」接下來「無需『宣布獨立』」、「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護照」云云,只是保存「中華民國」國名的障眼法而已。假如「主權獨立的國家」的國名可以增字附加「台灣」二字,有何不可減「中華民國」四字改成「台灣」?
另外有一類是「口頭習慣用語」,幾近約定俗成,很難「正名」。顯例是習慣說「中國大陸」而不說「中國」,習慣說「中外皆然」,而不說「台外皆然」,習慣說「我的中文名字是」而不說「我的漢文名字是」。想想,無強烈建國意願的民眾,儘在這些地方計較是非,真會搞得「習慣成自然」的人神經兮兮。
討論改革議題須知
事有湊巧,第二次「正名制憲」國際線上座談會(美國東部時間 8 月 9 日晚 9 時)後,我隔天上了一堂 OLLI at University of Cincinnati 的線上課,是 John Briggs 主持的“Learning to Think More Effectively in the Brave New World”(學會更有效勇敢面對當今惡劣的新世界)。Briggs 開門見山,先理出了六個主題要項:他問大家(包括他自己)—
1. 能不能有效思考?
2. 能不能定義問題?
3. 能不能識別和收集知識?
4. 能不能評估知識來源和可靠性?
5. 能不能接受他人所堅持的「事實」而達成協議?
6. 能不能了解自己的偏見並學會接受和評估結果?
(John Briggs:1. Can you learn to think more effectively? 2. Define problems? 3. Recognize and gather knowledge? 4. Assess knowledge sources and reliability? 5. Come to terms with what people now mean by “facts”? 6. Understand our own biases, and learn to accept and assess results.)
萬沒想到,Briggs 簡述這一連串的問題後,忽然又想到要和線上 96 位老美學員表達一個或許只有我才會特別「有感」的東方諺語。他說他很喜歡這句話: A journey of a thousand miles begins with single step。他的意思是,以上六問的正面能力,可幫助我們看穿擺在我們眼前漫長艱難路程中的障礙 “A long and difficult journey lies ahead of us. But we have the ability to see through the obstacles.”
我在線上課堂上 Google“journey single step”三個字,找到李耳說:「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即刻聯想到我自創的一個座右銘:人事紛爭難解,全錯在忽略起始簡易的頭一步 — 也就是「始於足下」簡易的頭一步。雖說凡事起頭難,但是大致說來,我們正在做的事,起始的一步都是簡單可行的,否則早就未能開始。問題出在,若是忽略起始簡易的頭一步(或這頭一步沒做好),以後進行中,往往就會引來不必要的困難。
結語
回到這篇文章的主題「商榷正名『正名制憲』爲『建國制憲』」:
台灣的「正名」運動,應用在政治的實務上,根據《Taiwan 台灣正名100》書上強調(此段以下「引言」),本來就只能以「『正名』強化正確的國家認同,形塑出嶄新的文化思維,將正名運動的範圍拓展得更深更遠」,才能「展現國民意識的願景」,人民才能拚發真情,共同表達「建立一個真正國家」的強烈意願。以上是目前在台灣,「正名」意義的極限。
「中華民國」是「中國」的一個政府,不能「正名」成「台灣國」;台灣建國前,「中華民國」正名成「台灣」,名不正言不順,並沒有像緬甸的國名從 Union of Burma 更改成 Union of Myanmar 那樣屬於「國家正名」(更改國名)的意義 。
2020.08.16 寫於美國 Cincinnati, Ohio
作者為屏東萬丹人,萬丹國校、屏東中學,保送台大化學系,學士學位(1961),美國德州萊斯(Rice)大學化學博士(1967)。《綠色逗陣》會員、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永久會員、美國木雕協會會員。1990 年王育德教授紀念獎「語文組」得獎人。現職:2011 -:University of Cincinnati OLLI (Osher Lifelong Learning Institute 松年學院)〈台灣歷史〉主持人。著有《母語踏腳行 — Taiwanese Language: An Acoustical Journey》(前衛2004)譯作《恫嚇下的民主進展》共同翻譯者: 張喜久。前衛 2007(原著 Taiwan: The Threatened Democracy by Bruce Herschensohn, World Ahead, 2006)。退休閒餘:寫作、木雕、演講。政論文章散見報章雜誌。座右銘:決不違背程序正義,決不公器私用。人事紛爭難解,全錯在忽略起始簡易頭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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