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幫助男性被害人勇於求助!高市性侵防治20年 男性被害人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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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男性被害人勇於求助!高市性侵防治20年 男性被害人逐年增加

【影音】「高雄市走過性侵害防治20年活動與特展」

 2017-07-21 17:00
今年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頒布施行滿20年,高雄市今21日(五)在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舉辦「走過性侵害防治20年」活動與特展,高市社會局副局長進行簡報,根據高雄市近十年案件「96〜105」性侵害趨勢分析,過去以女性被害人居多最高,男性被害人從96年65案至105年145案,逐年增加,男性被害人增加超逾一倍。(圖/陳俊廷)
今年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頒布施行滿20年,高雄市今21日(五)在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舉辦「走過性侵害防治20年」活動與特展,高市社會局副局長進行簡報,根據高雄市近十年案件「96〜105」性侵害趨勢分析,過去以女性被害人居多最高,男性被害人從96年65案至105年145案,逐年增加,男性被害人增加超逾一倍。(圖/陳俊廷)

根據高雄市近十年案件「96〜105」性侵害趨勢分析,以女性被害人居多,男性被害人從96年65案至105年145案,逐年增加,男性被害人增加超逾一倍,當前性別教育要再努力,幫助男性被害人勇於求助!

今年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頒布施行滿20年,高雄市今21日(五)在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舉辦「走過性侵害防治20年」活動與特展,高雄市長陳菊感謝防治網絡團隊的努力及貢獻,呼籲民眾一起以「STOP守護同行」,共同防止性侵害犯罪。

高雄市在性侵害防治服務上累積許多實務經驗,各網絡跨專業合作,推出多項首創全國創新方案,也影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法,可說是推動性侵害防治的典範城市,為使民眾瞭解性侵害防治的軌跡及成果,特別規劃走過性侵害防治20年活動及特展。

「走過性侵害防治20年」活動今7月21日(五)日在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演藝廳登場,陳菊市長帶領社政、警政、衛生、教育各局處首長,以及衛福部林維言副司長、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陳美燕院長、高雄地檢署楊碧瑛主任檢察官、橋頭地檢署李門騫襄閱主任共同與會,並邀請推展性侵害防治重大改革的幕後推手們,一同回顧歷史。今活動以婦幼隊的防身舞揭開序幕,同時啟動「高雄市走過性侵害防治20年特展」。

高雄市推動性侵害防治20年,因應多次法令修訂,在服務對象、服務歷程及服務方式皆有極大變化,每年性侵通報數約1千餘件,自101年起每5年通報數逐年趨緩,顯示推動保障被害人權益的成效;統計近10年(96〜105)通報數據,性侵被害年齡層以12〜18歲最多占55%,其次是18〜24歲戰12%;男性被害人從96年65案至105年145案增加超逾一倍,成長幅度不容小覷,表示男性權益也需要保護。

至於,兩造關係以親密關係最多(男女朋友或前男女朋友配偶前配偶)最多,佔26,朋友關係(家人的朋友或普通朋友與鄰居)及親屬關係次隻約各佔14,顯示熟人性侵害比例仍是最高,更凸顯教導未成年人身體自主及性別教育的重要性。

陳菊指出,今年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頒布施行滿20年,在法令頒布的同一年,高雄市率全台之先,結合社政、警政、醫療跨領域成立性侵害防治中心,設立24小時免付費婦女保護專線,開啟以專責機關防治性侵害業務。

此外,隨即成立義務律師團、志工團,88年合併家庭暴力成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積極推動防治工作。她表示,在刑法「妨害風化」罪章於88年增訂「妨害性自主」罪章,性侵害事件,從此為公訴罪非告訴乃論,在被害人保護及尊嚴維護上跨出一大步!

衛福部副司長林維言說,性侵害防治法走過20年,下一個還有很多待解的課題與修法,如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如何提升被害人訴訟地位等都是未來要努力…目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法草案已完成,如性侵害被害人是否要有保護令,也是這次修法內容之一…惟修法草案仍須經行政院審查與國會通過。

高雄市長陳菊感謝防治網絡團隊的努力及貢獻,呼籲民眾一起以「STOP守護同行」,共同防止性侵害犯罪。

「高雄市走過性侵害防治20年特展」今起在鳳山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大廳展出一個月,內容包括防治軌跡大事紀、防治實務工具及網絡合作分工之說明,現場特別展出國際鑑識界譽為神奇魔法棒的「多波域光源機」,讓民眾見識它搜尋微物跡證的功力,歡迎民眾前往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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