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對台31項措施周年 陸委會:所謂惠台融合意在利中促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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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31項措施周年 陸委會:所謂惠台融合意在利中促統

 2019-02-27 16:05
中國國台辦今天公布「對台31項措施」實施成果,陸委會回應,其實施成果「言過其實」,所謂「惠台融合」意在「利中促統」。圖/Pixabay
中國國台辦今天公布「對台31項措施」實施成果,陸委會回應,其實施成果「言過其實」,所謂「惠台融合」意在「利中促統」。圖/Pixabay

中國國台辦去年2月28日宣布「對台31項措施」,今天公布該措施實施成果,並推出名稱為「31條」的APP,陸委會今(27)日表示,其實施成果「言過其實」,注重包裝而忽略對台的實質權益保障,所謂「惠台融合」意在「利中促統」。

陸委會表示,去年公布的「對台31項措施」,大多屬既有措施或與外資待遇相同的內容,在其實施周年後,雖然中國各地方均推出「落實」措施,仍不脫31項措施本質,且普遍未能落實執行,一年來中國各地方和各部委配合北京促統政策,已出台幾千項配套措施,但多屬形式上的政令或法規宣示,經相關機關評估,對我影響仍屬有限。

據相關統計,2018年台商赴中國投資金額為85億美元,較上年減少8.1%,係連續3年負成長,許多台商反映未感受優惠,在中國投資日益困難;2017年國人赴中就業為40.5萬人,持續呈下降趨勢;學生赴中就業、實習人數及教師赴中任教均未大幅成長,台生赴中就讀「高校」3千餘人,遠遜於赴其他國家留學的3萬多人。

陸委會指出,國台辦改變宣導方式,推出「31條APP」及「受惠」樣版,意圖誇大實施成效,反而凸顯其「惠台」名不副實,事實上,許多台商反映適用上仍有許多困難或無「受惠」感受,如領取「居住證」後,在辦理信用卡、搭乘高鐵或飛機等仍未能享有「同等待遇」之便利,陸委會呼籲國台辦,與其大張旗鼓辦宣傳,不如多做實事,確確實實改善台商、台生等在中待遇,保障其應有的權益及人身安全。

陸委會說,31項措施中,有多項是中國因應經濟發展及美「中」貿易衝突需要,而藉此強化對台科技產業技術及人才磁吸,並擴大台灣經濟對中國的依賴,但因「中國製造2025」已引起國際警戒,經濟成長下滑也影響對台企業吸引力,其吸納台灣經濟實力的意圖實難達成。中方對台31項等相關措施的主要目的,在利用片面開放措施深化兩岸融合,意圖拉攏台灣民心,分化台灣內部,以加速兩岸統一進程。但因北京宣布不放棄武力犯台,外交打壓,製造兩岸和平發展的人為障礙,再多的融台措施也難以拉近兩岸的距離。

陸委會提醒,在31項措施外,中方若干配套措施存在的風險也不容忽視,如對在中國國人核發「居住證」,以「便民」之名,將我國人納於其管制下,挑戰台灣法律對兩岸人民區隔的界線,削弱台灣主權,對個人也有隱私遭監控及成為徵稅對象的風險;形式上取消台灣人民在中國就業需申請「就業證」的規定,但實際上仍面臨差別待遇及當地職工排斥問題;將在中國國人納入中國「五險一金」社會保險,未必符合國人實際需要,且加重國人負擔等。

陸委會進一步表示,經評估,中方「31項對台措施」對我方影響仍然有限,但因中方持續強化對我各項措施,尤其針對青年、學生、高科技,值得我方警愓及預為因應,陸委會依據行政院指示,在2018年4月2日會同相關機關成立的長期性專案小組,仍持續針對中國對台相關措施進行追蹤與研析,將適時完成研析報告後,向社會大眾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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