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通報卻不禁捕,台灣漁業政策是否出現漏洞」!花蓮外海定置漁場今捕獲一尾長約4.8公尺、體寬約1.7公尺、重700公斤,全球數量僅存百餘尾的稀有物種「巨口鯊」,漁民「通報」後,以每公斤80元賣給海產店成為桌上佳餚,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呼籲,應儘快將巨口鯊列為保育類。
「漁津128」漁船今早9點多,發現一尾巨口鯊誤闖定置漁場,捕撈時魚體已明顯死亡,吳姓船長發現後,立即通報海巡署,待漁船返回花蓮港,由岸巡人員紀錄體長、特徵後,送入冰庫冰存24小時。
岸巡東堤安檢所長賴銘琦表示,巨口鯊雖非保育類,但已被列為稀有漁種,漁民捕獲後,須立即通報並冰存魚體至少24小時後才可販售,漁民若無通報被查獲,可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規定,罰款3萬元至15萬元。他研判,這隻巨口鯊研可能在花蓮近海攝食魚類時,不慎誤闖定置漁場遭到捕獲。
台東海域分別在98年、101年捕獲巨口鯊,引起鯊魚專家的注意,當時全球紀錄不到50尾;漁業署4年前開始通知漁民配合通報。
台灣鯊魚博士徐華遜2年前在台東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演講時指出,目前全球通報數量是107尾,其中40尾是花東這3年捕獲的紀錄。
巨口鯊數量岌岌可危!因巨口鯊現有的調查數量全球僅發現百餘尾,其中花東海域多達有40尾,由於大型魚類成長緩慢、數量稀少,顯見黑潮是巨口鯊重要的洄游區域,保育動作刻不容緩。
黑潮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表示,世界各國已將鯨鯊列為保育魚類,但台灣現在卻「只通報不禁捕」,通報的動作形同虛設,產、官、學界應積極座談,達成禁捕的共識,加速將巨口鯊列入禁捕名單。
岸巡人員紀錄鯊魚體長、特徵後,送入冰庫冰存。圖/岸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