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中市清水區力勤肉品公司涉嫌販售逾期冷凍肉品案,台中市衛生局5月6日約檢舉人到局釐清案情,由於檢舉人再提「新事證」,衛生局對此相當重視,經連日跨縣市調查結果,確認多個縣市確有流入逾期肉品,此部分事證已移送檢察官偵辦,並由衛生局持續調查,並於今(16)日約談業者,確定再度祭出600萬元罰鍰,連同先前處分,累計已重罰1200萬元。
衛生局指出,除4月26日衛生局會同食藥署中區管人員及保七總隊警察前往力勤稽查,現場查封「冷凍去骨豬肉」、「冷凍豬腸」及「冷凍雞腿」三項有疑慮產品共1萬5608.4公斤。檢舉人5月6日配合衛生局釐清案情時,也提出其他新事證。該局循出貨單展開跨縣市追查,至5月8、12日即陸續查到有部分縣市確有逾期肉品流入,隨即移送檢察官偵辦,追究業者刑事責任;衛生局內部行政程序則仍持續進行,並與檢察官保持密切聯絡。
衛生局自5月5日至9日清查台中市24家下游業者,查獲無標示的土雞胇7KG,由業者自行銷毀。其他縣市部分,經各縣市衛生局協助查獲3家下游業者有逾期產品,包括台南市70公斤,桃園市20公斤、南投縣320公斤,共計410公斤,均已退回力勤公司,並由衛生局同步前往封存,避免再流入市面。
另外,嘉義市1家業者因媒體報導,自行銷毀690公斤;台南市另一家業者貯有816公斤力勤肉品,因業者尚無法提供有效日期證明,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已責令該業者在提出證明前不得販售。
新事證經過初步調查後,衛生局今日再度約談業者到局說明,確認違規情形明確,決定再度重罰600萬元。連同前次處分600萬元,罰鍰合計達1200萬元。
衛生局表示,該局於4月26日自其他管道首次獲知本案相關訊息後,當天即展開調查,初步以掌握業者違規情形為主;之後為進一步釐清案情,於5月5日向原受理檢舉單位衛福部食藥署取得檢舉人聯絡管道,並約定次日到衛生局訪談。因此,對於檢舉人所稱「爆料後從中央到地方都沒人理他,等他到爆料公社PO出貨單等證據,衛生局才展開查扣行動」等情形,與事實並不相符。
4月26日,衛生局會同食藥署中區管人員及保七總隊警察前往力勤稽查,現場查封三項有疑慮產品共計1萬5608.4公斤,現場封存避免流入市面,再經比對進口報單及銷貨明細表,初步判斷尚無逾期產品流入市面。但為求慎重,仍持續追蹤已出貨肉品是否有問題,台中市的部分由衛生局持續稽查,其他縣市部分則協請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同步稽查。經連日稽查結果,已將相關事證及下游業者後續查核資料分別於5/5、5/8、5/15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檢舉人也質疑市府是否被動移送檢方?衛生局表示,市府4月26日接獲本案訊息後,依法展開相關調查;市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則在4月28日接獲相同檢舉,並由警方以詐欺、食品安全管理法等規定,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過初步調查與蒐證,衛生局於5月5日將全案移送檢察官併案偵辦,並與檢方保持密切聯繫。也就是說,不論是警方或是衛生局都有跟檢察官保持聯繫,持續追究業者涉及的刑事與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