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近在眼前,今(22)日下一代幸福聯盟邀請三位「後同志(曾經是同性戀者)分」享經歷,三位分享者都指出,許多同性戀的成因可能都來自於家庭背景或生命經歷的創傷,他們分享曾為同性戀者的經歷,但是最後都藉由信仰跟輔導之下「獲得重生」並「恢復為異性戀」,因此他們認為同性婚姻並不能解決與家庭的衝突與生命中的困惑。不過不少網友們看到,紛紛跳出來說「你們是雙性戀」「這跟同性戀能不能結婚完全無關」。
後同志代表的連雅敏表示,他的家庭有著深刻「重男輕女」的觀念,她羨慕弟弟得到家人疼愛,因此從小就告訴自己一定要當男生,在她小學一二年級時,遭受到幾位阿伯強暴,更在十歲的那一年被家裡的同性長輩性侵,使他開始以男性裝扮武裝自己,甚至準備出國進行變性手術。
連雅敏說,他的幾段同性戀情都不順利,最後她的伴侶都因為受到家庭逼婚和他分手,他在自我認同困惑下用酒精、藥物和毒品自我麻痺,藉由信仰和機構輔導的陪伴下,他才漸漸理解如果不先解決家庭內部面對同性戀成員的衝突,即便同婚立法通過,仍然無法解決同性戀者不被接納的問題,反而掀起更多家庭革命。
另外一位「後同志」戴明娟從小就認為自己應該是男生,直到長大後才知道,原來是媽媽在懷孕時,就不斷期待「這胎不要是女生」,他為了討媽媽歡心獲得認同,才自我認同為男性,但長大後的她在許多同性戀情中仍然找不到幸福,也克服不了天性的認知,最後也是透過輔導與諮商找到答案,「還好同性婚姻尚未合法,不然走到同性婚姻,我的生命就無法改變。」戴明娟說。
另外一位後同志郭大衛則說,他在國中時因為性別氣質,被同儕嘲笑排擠,說他是人妖,也曾和男性發生過親密關係。他認為,學生需要教育尊重彼此的差異特質,而非性別混淆,或引導學生進入同性戀關係」。他也希望大法官要慎思同婚對於社會價值和善良風俗的重大影響。
下一代幸福聯盟代表律師葉光洲表示,法律應傾聽人民的聲音,大法官釋憲同婚等於是讓司法菁英決定婚姻制度,但他認為不可忽視同婚後的衍生的代理孕母、去性別化所造成社會價值觀的衝擊,結婚是否為自由、人權涉及全民,婚姻制度不是同性戀者的事,不該由司法來審判,應由民意基礎的立法機關或全民決定。
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目前社會上許多有心人士要製造出「同性戀性傾向是先天因素」「性傾向不可能改變」等言論,但他們認為大法官不應以「同性戀性傾向先天與否」作為唯一考量,同性婚姻對公共利益產生之危害、兒童最佳利益之衝擊,以及對社會、教育、文化帶來的震盪亦應納入評估。下一代幸福聯盟也呼籲,同性婚姻入法與否,應還權於民,以公投決定為宜。
不過不少網友看到此則新聞,紛紛跳出來表示,這三位改變性傾向的「後同志」也有可能是「雙性戀」,網友說,「是不是自己沒發現?」,也有網友表示,他們個人的人生遭遇,和同志能不能結婚完全無關,就算跟同性結婚也還是可以離婚改跟異性結婚,根本不應該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