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檢調搜索兆豐總部 前董座蔡友才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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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搜索兆豐總部 前董座蔡友才列被告

 2016-08-23 10:51
前兆兆豐金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疑涉洗錢,遭美重罰約57億元是否涉及刑事不法,台北地檢署已正式分案,將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列為他字案被告,交全案朝違反銀行法、金控法及洗錢防制法等3大方向偵辦。(圖/民報合成)
前兆兆豐金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疑涉洗錢,遭美重罰約57億元是否涉及刑事不法,台北地檢署已正式分案,將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列為他字案被告,交全案朝違反銀行法、金控法及洗錢防制法等3大方向偵辦。(圖/民報合成)

兆豐金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約新台幣57億元是否涉及刑事不法,台北地檢署今天已正式分案,將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列為「他」字案被告,交由曾在高檢署查黑中心、特偵一班辦案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負責、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楊展庚協辦,同時今天上午也兵分三路前往兆豐銀、金管會、財政部調閱資料,全案將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金融控股法》偵辦。

兆豐銀紐約分行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BSA/AML),遭美重罰,舉國譁然,從中央到金融圈都對這麼一家屬於標竿級的兆豐銀捅出這麼大出紕漏感到難以置信,財金部會忙著收拾善後,甚至出動檢調單位查清真相,務必揪出「是誰?」該會此事負責。

在行政院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調查之外,檢調也啟動調查,高檢署昨天已召開協調會,兆豐銀總部轄區的台北地檢署指派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陳佳秀、駐金管會檢察官陳宗豪、檢察官楊展庚等3人與會,會後協調由北檢分案。

北檢今天一早便正式完成分案,由肅貪專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負責調查,檢察官楊展庚協辦。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被美方指違規部分,檢方將釐清此案中有無國人涉及刑事不法,並將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列為他字案被告,至於行政調查部分,由相關主管機關負責。

同時上午更由主任檢察官陳佳秀、檢察官楊展庚、江貞瑜率領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調查官分頭前往財政部、金管會及兆豐銀總行調閱資料,全案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偵辦。

到底兆豐銀有哪些疏失?根據資料顯示,在2月初到7月底的半年時間內,不論是蔡友才或當時代理董事長的現任總經理吳漢卿,都沒有向董事會報告,直到8月16日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上任後,才向董事會坦言恐遭鉅額罰款,外界質疑董事會完全沒有發揮監督功能。

對此,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昨日直批,兆豐銀行2月9日收到NYDFS金檢報告,到7月28日收到鉅額罰款通知的這段期間「都在做什麼」,兆豐銀行必須詳細說明。

桂先農說,金管會5月18日收到兆豐銀行呈送的中譯本NYDFS金檢報告,但報告裡沒有提及裁罰。直到兆豐7月底得知要被重罰後,8月1日吳漢卿緊急口頭向桂先農報告,金管會才寫信給NYDFS,表示已要求總行盡全力協助分行改善缺失,以符合美國洗錢防制規範,並盼美方能提供監理資訊,卻遲遲得不到對方的回應。

而今,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桂先農挑明了要追查兆豐銀五大疏失責任,包括一、紐約分行法遵長兼業務,有利益衝突問題;二、紐約分行和巴拿馬分行間的可疑大量匯款交易;三、兆豐銀箇朗自由貿易區分行,公司戶最終受益人疑慮;四、美方指稱兆豐銀有三分之一帳戶都無法知道最終受益人,兆豐銀違反KYC(認識你的客戶);五、兆豐銀紐約分行退匯,該申報卻未申報的法遵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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