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港保安局長:台對陳同佳案有司法管轄權 不需司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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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保安局長:台對陳同佳案有司法管轄權 不需司法協助

 2019-10-30 16:10
陳同佳赴台投案風波延燒迄今,台港兩地政府始終未達成司法互助之共識。港府保安局長李家超30日在答覆議員質詢時再次重申「台灣應自行解決」的立場。圖/取自香港政府新聞網站
陳同佳赴台投案風波延燒迄今,台港兩地政府始終未達成司法互助之共識。港府保安局長李家超30日在答覆議員質詢時再次重申「台灣應自行解決」的立場。圖/取自香港政府新聞網站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長李家超今(30)日在答覆議員質詢時表示,陳同佳案因罪行皆於台灣發生,包括被害人遺體、主要證人與證物等相關證據都還在台灣,李家超指明,只有台灣才對該案擁有絕對的司法管轄權。且陳嫌自去年底起遭台灣司法單位通緝,陳若自願赴台自首(投案),與港府司法協助與否並無直接相關;另外目前香港亦無法律與台進行嫌犯移交或刑事司法互助,李家超說,台灣當局大可在港府司法協助之外,逕行處理。

去年在台犯下殺害女友一案的嫌犯陳同佳,逃回香港後被港府以洗黑錢罪起訴、判刑,並於本月23日刑滿出獄。期間,港府以此案為由強推《送中條例》,引發百萬港民上街抗議,示威活動迄今仍未停歇。出獄前,陳同佳透過牧師表達願赴台自首(投案),導致港台兩地政府以司法為名展開政治攻防,不過,陳嫌出獄迄今未見具體赴台計劃。

李家超還說,港府對陳嫌願自首(投案)的決定樂見其成,且在陳嫌去信港府表達願承擔罪責之後,港府已即時透過香港警務處向台灣當局轉達陳嫌意願,同時亦表明在台方尊重香港法律及司法管轄權的原則下,港方願就陳嫌赴台投案事宜協助安排。據悉,港台雙方檢警單位已進行相關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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