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指出,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取消香港前學生領袖黃之鋒參加區議會選舉的資格,是對黃之鋒根本權益的侵害。該組織呼籲香港選管會立即恢復黃之鋒的參選資格。
人權觀察指出,依據參選人的和平政治觀點而取消其競選公職的資格,違背了言論自由的根本權利,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和參加選舉等基本人權,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已經通過香港《基本法》納入香港的法律框架。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取消黃之鋒競選公職僅僅是香港政府愈發反民主伎倆的最新例證」,「港府操弄選舉程序,會讓很多人更加感到,只有進行街頭抗爭才能為自己發聲」。
香港現有立法會和區議會這兩個民選機構。立法會由70名議員組成,享有部分立法權;區議會議員共計452席,是諮詢機構,就地方議題向政府提出建議。與立法會不同的是,區議會議席都是一人一票選出。許多區議會席位近年來是由親北京人士通過同額選舉產生,但近幾個月的民主抗爭促使更多人參選,導致本次改選的452個席位都出現競爭。
人權觀察說,自2016年起,香港政府愈發經常地取消親民主人士參選立法會的資格,或在其當選後剝奪其席位,但本次拒絕黃之鋒參選,是區議會參選人首次因為和平表達的政治觀點而被取消參選資格。
人權觀察說,香港選舉委員會2016年向所有希望參加立法會選舉的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他們必須填寫一份「確認表格」,確認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而侵犯了言論自由。自那以後,選舉委員會取消了兩名親民主候選人的資格。他們是香港本土前線的梁天琦和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理由是他們主張香港獨立的立場不符合《基本法》。中國政府還通過釋法,迫使香港法院剝奪公開主張港獨的遊慧禎和梁頌恆兩人的議員資格等。
人權觀察表示,中國中央政府和港府1997年以來做出的一系列決定都違背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基本法》的普选和平等選舉的承諾,進一步侵蝕了香港的人權。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理查森說,「中國政府應該意識到,剝奪黃之鋒的參選資格,僅僅證實了香港民眾的抗議理由」,「中國政府需要尊重香港民眾被保證的實施普選的權利,而不是進一步限制這些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