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會同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今公佈執行「中醫藥聯合稽查專案計畫」,針對5家中醫醫療機構、中藥販賣業及4處市場進行稽查,查獲1件高麗蔘片(中藥材)產品包裝標示不符合藥事法第75條規定,另於美崙市場查獲1件未領有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販售杜仲等10種中藥材攤販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衛生局均依違反藥事法規定處以罰鍰。
花蓮衛生局長李宏滿表示,衛生局及中醫藥司對不法藥品的取締工作極為重視,除衛生局隨時就轄區之中醫醫療機構、中藥製造及販賣業者進行稽查和抽驗外,衛生局及中醫藥司亦共同執行聯合稽查,擴大查緝不法,以提升查緝成效。
他說,由於市售中藥材來源混淆,直接影響到藥材品質及民眾用藥安全性與有效性,因此呼籲,民眾於冬令進補時慎選中藥材,應在領有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處所或經中醫藥專業人員指示及說明下,才能安心購買使用,也強調,未領有中藥商許可執照的業者,勿違規販售中藥,以免觸法。
李宏滿進一步表示,根據中醫藥學對預防及調節免疫系統等作用的中藥材,包括靈芝、黃耆、白朮 、茯苓、紅棗、枸杞、甘草、西洋蔘、當歸、大棗等,中藥的真偽與品質優劣將直接影響醫療成效,提醒民眾在食用或烹調之前,簡易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於選購產品時,除了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外,儘量選擇色澤自然、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並將產品存放在乾燥陰涼通風處,才能保障食的安全。
民眾有任何中藥問題,可電話花蓮縣衛生局食品藥物及毒品防制科專線洽詢03-8226959。
衛生局人員到市場稽查中藥材。圖/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