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輩子曾經為很多不知法的庶民,義務寫過狀子,但是從未利用法院告過任何人,我對法院仍懷著「無錢莫進」的恐懼,只知道最好敬而遠之,我也必需坦承:與中天電視訴訟這三年,加深我對某種有錢人憤怒與討厭,這種感覺就像被無形鬼糾纏,打不到,也擺脫不了。
我在民報所寫〈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一文,刊登在2018年12月底,九合一選舉結束,老韓在造神氛圍中,當選高雄市長,衆所皆知,中天電視在這次選舉中出了很大力氣,造神成功,韓流帶來選票溢出,藍營在選舉中獲得不錯結果,若非老韓急著直接登龍,否則,老韓也會穩坐高雄市長,老韓登龍,中天電視大力扛轎,才被譏諷韓天電視,因此和郭董槓上,發生國台辦狗腿風波,引發「反紅媒運動」,後來中天電視也付出代價,被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踢出52頻道,這些一路發展,都是在我寫的文章之後,簡單說,與我無關。
「無知」一文,其實是真實情況報導,也是對認知作戰的分析,辦媒體,目的當然是改變閱聽人思考意識,尤其是民主自由國家,選舉時間,報媒扮演很重要角色,對某位侯選人正面或負面報導,影響相當巨大,但是,不管文字多好,聲音多美,沒人閱聽的話,也是白搭,所以,報媒的發行量,也表示報媒影響的範圍多廣。
因此,作為認知作戰要角,如何讓更多人閱聽,才是重中之重。
我長期在報媒工作,為了增加發行,贈閱或送訂閱者禮物,在業界行之有年,電視擴大閱聽的方法,也不離這些手法途徑,所以,九合一選舉,韓流興起時間,我觀察到中天收視快速上升,又在無意中看到很多麵攤小吃店都鎖定中天收看,內心理解,原來如此,才寫下「無知」一文,全文所述,無一不是事實。
中天電視以此文涉及誹謗,提出告訴,刑事部分經過北檢偵辦,獲得三次不起訴,中天電視又告民報民事賠償,中天電視也兩次敗訴,我搞不懂:我的文章註明「文責自負」,中天電視告民報,真的不識字?還是錢太多呢?
北檢不勝其煩,希望兩造和解,我也希望息事寧人,沒料到中天電視的和解條件是我要道歉,承認亂寫,意思就是我洪某人製造假訊息,這當然沒門了,想都別想,再則,官司我贏,你敗,照道理,是我向你中天要求道歉才對吧,難道有錢就可以顛倒是非,或者大老闆真的不識字?
一位美國回台的台派朋友,知道我和中天電視訴訟,相當生氣說:「我出一百萬,你找律師告中天電視司法騷擾,要這位有錢人出庭,別老是躲在律師背後」,我詢問台灣律師,台灣法律上應該沒有這條罪。
美、加兩國確實有這條罪,意思是利用司法糾纏對方,使對方生活秩序大亂,跑法院疲於奔命,這種濫訴,基本上就是司法騷擾。
因為我不低頭,中天電視可能第四次上訴,我唯一的反抗就是你告我一次,我就寫一篇文章,讓天下人評理,難道言論自由有分大小?
丟十萬找律師告人,對中天電視有錢人根本小事,他也許以控告記者為樂,但是卻糟蹋了台灣司法資源,我只能說:請別折騰北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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