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大學法的規定,校務會議應是大學最高決策單位,私校法規定的董事會只有監督職權,而行政權歸屬校長。」高醫大校務會議代表成令方怒批:高醫大董事會把校長當「家臣」,把校務會議的決議,當「糞土」。
成令方明確列舉高醫董事會漠視校務會議、逾越法令甚至自訂辦法「不法擴權」等事例上書籲請教育部長潘文忠:「遵照監察院糾正的指示,能反省錯誤,拿出魄力,糾正高醫大董事會違反大學法&私校法的作為,讓民主精神能在高醫大校園落實」。
成令方有所感地說,校務會議作為全校最高決策單位,在過去一年中提出很多決議,但送到董事會時,均受到刁難,不予理會,反觀董事會召開會議時間與提案未徵詢校方,直接通知校方並審議以往還沒過的提案。在討論與備詢提案時,校方人員被要求離席。許多決議經過1~2個星期後才在會議紀錄中呈現。她諷說:「這不是聽旨,什麼才是聽旨」!
此外,更扯的是高醫董事會100年10月3日未經正當程序,跳過校務會議制訂審議的步驟,自行修改通過的《高雄醫學大學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她怒批董事會這新辦法違反了「大學法第9條」&「私校法第41條」;為此,高醫大校務會議今年4月召開的105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決議之「校長遴選辦法修正案」,但是董事會逕自以106年4月26日第18屆第10次董事會議決議:不予通過。
成令方指「這款董事會」完全漠視校務會議,選聘跟解聘校長都是董事會說了算,現在大學自治都是在喊假的嗎?監察院糾正教育部,但至今未見教育部對非法擴權的高醫董事會進行有效處理,而董事會自行公告的校長遴選已然違法、無效…
※高醫大校務會議上書教育部長潘文忠 全文:
此致: 教育部潘部長
主旨:
請教育部糾正高雄醫學大學董事會違反私校法,忽視校務會議作為全校最高決策單位的決議。
校務會議代表的訴求內容:
全校師生於106年9月看到監察院對教育部提出的糾正公文後,非常歡欣鼓舞,終於「轉型正義」略見曙光。監察院公文指出:教育部在處理高雄醫學大學董事會的非法作為(例如:由董事長直接派任人事,且為非法擴權,修改學校捐助章程等陳情案之過程等51案),未能站在教育最高主管機關之立場處理,提供明確之指示,損及師生之權益,確有怠失。
校務會議在過去一年中提出很多決議,但送到董事會時,均受到刁難,不予理會,使得校務會議代表深感挫折。依照大學法的規定,校務會議應是大學最高決策單位,私校法規定的董事會只有監督職權,而行政權歸屬校長。但高醫大董事會卻把校長當「家臣」,把校務會議的決議,當「糞土」。在此舉例說明:
舉例一,董事會議時間與提案未徵詢校方,直接通知校方並審議以往還沒過的提案。在討論與備詢提案時,校方人員被要求離席。許多決議經過1~2個星期後才在會議紀錄中呈現。這不是聽旨,什麼才是聽旨!
舉例二、由於校地建蔽率已滿,高醫為附設醫院六期規劃,在2016年5月的校務會議通過決議用3.8億買杏一這塊地,並已簽訂購買意願書!預計6月份收購。校方將規劃案送董事會審查,卻遭到董事會三度拖延。結果11月底才願意審議此案。但在12月中,「南和興公司」(董事長陳家持部份股票的公司)表示該地被陳田銘(董事長叔叔)以3.5億買走。董事會卻要求校方以17億購買和川停車場(現為「南和興」的土地,其中部分土地原為高醫校地,1980年代交換地被迫低價賣給「南和興」)。
舉例三、今年4月召開的105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決議之校長遴選辦法修正案,是要求修正100年10月3日董事會未經正當程序,跳過校務會議制訂審議的步驟,自行修改通過的《高雄醫學大學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這新辦法違反了「大學法第9條」&「私校法第41條」,董事會的自訂法誇張不法擴權:
(1)校長遴選與解聘刪除了與校園事務息息相關的教師代表保障名額,改由董事會自己商議推選。
(2)將委員會應出席委員由2/3改為1/2以上之同意即可。董事會就更容易操控結果了。
(3)刪除原條文第八條之本辦法由校務會議通過,完全藐視校務會議。今年4月召開的105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通過的《校長遴選辦法修正草案》,就是要糾正董事會100年的錯誤,提出更加民主的「校長遴選辦法」。但是董事會於106年4月26日第18屆第10次董事會議決議:不予通過。董事會完全漠視校務會議,選聘跟解聘校長都是董事會說了算,現在大學自治都是在喊假的?
我們要求教育部遵照監察院糾正的指示,能反省錯誤,拿出魄力,糾正高醫大董事會違反大學法&私校法的作為,讓民主精神能在高醫大校園落實。以下幾點是監察院指示的落實:
1.修改現有違法的「捐助章程」。
2.教育部撤銷董事資格不符之董事。
3.教育部責令董事會恢復已經由校務會議通過的「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辦法」。撤銷其自訂專制極權的「校長遴選及解聘辦法」。
4.教育部要求董事會確實執行「事後監督」之角色。
5.教育部同意校務會議通過的學校規章不必再報董事會。(如大學法)
6.教育部支持校長任命附設機構之院長後,不必報董事會同意。
7.教育部要求董事會不可干涉學校校務、財務、人事。
8.教育部責令董事會不可干涉醫院之財務、人事、採購。
9.教育部監督董事會,尊重高醫大的附屬機構(例如醫院,照護中心)有事案先向學校報備,不得跳過學校直接向董事會報備。
※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
地點:教育部正門口
事由:抗議教育部包庇高醫大董事會違法濫權,要求教育部解散高醫大董事會,修訂私校法。
說明:高醫大董事會長期違法濫權,將高醫大家族化私有化,竄改高醫校史、創辦人及附設醫院名稱,不當干涉學校人事、採購,侵犯校園民主及師生權益,經監察院調查屬實,於2017年8月15日公佈(106教調0034)報告,並通過糾正教育部失職在案。經過二個月,教育部仍未對監察院之糾正採取任何改善措施。
高醫大海內外校友,將於10月13日(週五)上午9點30分,至教育部抗議,並要求教育部儘速解散高醫大董事會,否則將請監察院彈劾相關失職人員。
高醫大海內外校友代表:
曾陳蕙詩(北美校友會理事長/自救會理事長)
林榮松(大洛杉磯台灣會館董事長)
陳得福/徐愛蓮(洛杉磯高醫大傑出校友)
許宗邦(北美洲台灣人醫師會/教授協會)
陳行得/朱憶萍(北美校友會理事/高醫大自救會)
林正浩(日本校友會會長)
岡山文章(日本校友會/日本台灣同鄉會會長)
蕭悧悧(日本校友會/台灣同鄉婦女會副會長)
江文舜(中國大陸校友會會長/高醫大自救會)
胡國良(馬來西亞校友會會長/高醫大自救會)
陳永興(高醫轉型正義促進會發起人)
林俊傑(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理事長)
藍傳盛(高雄市高醫醫師校友協會理事長)
黃鵬國(高雄市醫師公會監事長)
林正泰(高醫大醫學系系友總會理事長)
蔡爾輝(高醫大牙醫學系校友總會會長)
吳國揚(高醫大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
林子盟(高醫大學生透明革命發言人)
成令方(高醫大教授/高醫大校務會議代表)
柯政全(高醫大助理教授/高醫大校務會議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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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邀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