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務會議今(26)日通過總統任期修憲草案。正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訪問的南韓總統文在寅,今天下午透過電子公文核批這項修憲草案,正式提交國會審議併發布相關公告。
這是韓國自1980年後時隔38年由總統提交修憲案,文在寅成為繼朴正熙、全斗煥後第三位提交修憲案的韓國總統。
南韓現行憲法規定,總統任期五年,不得連任。而這項憲法修正草案,修改總統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修憲案附明文規定,施行修憲案時的在職總統任期截至2022年5月9日,不得連任;也就是說現任總統文在寅並不是該條款的適用對象。
韓國總統府青瓦台民政首席秘書官曹國22日在記者會表示,韓國在1987年修改憲法時採用「任期5年、不可連任」的總統制,是因為當時韓國經歷長期軍事獨裁,而如今韓國經過燭光革命,國民的民主力量比政治力量更強大,因此引進「任期4年、可連任」的總統制。
根據韓國修憲程序,國會必須在修憲案公示日起60天內進行表決。經國會表決的修憲案應在國會表決後30天內付諸全民公投,必須有過半數的享有國會議員選舉權者參加投票,且贊成票過半時,修憲案才能最終獲得通過。
根據《韓聯社》報導,新修憲案限縮並分散總統在重大事務上的許可權,大幅強化國務總理和國會的權力。總統在行駛特別赦免權時,必須經過赦免委員會審查。現行憲法中「奉總統之命」的字句被刪除,賦予國務總理掌管各行政部門的權利。
直屬於總統的監查院也轉型為獨立機構。原本全由總統任命的監查委員,之後改由國會選出3人。政府向國會提交法律案時,必須獲得10名國會議員同意。為加強國會的預算審批權,審議預算案必須經過與審議法案相同的程序。
修憲案還包含了選舉比例性原則。曹國表示,現行國會議員選舉方式時常出現政黨得票數和議席比例不一致。為解決該問題,修憲案也寫入「國會議席須與選民的意向成正比例分配」的選舉比例性原則。
另外,在這次的修憲案也包括將法定最低投票年齡從19歲降為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