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不服黨產會認定458筆土地為不當黨產,並追徵8.6億元,聲請停止執行,原審裁准停止執行,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不服,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6)日駁回黨產會抗告定讞,對此,黨產會表示尊重,國民黨則肯定,這是法院專業的法理判斷。
黨產會「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的追徵案」調查指出,國民黨以轉帳撥用方式無償取得458筆「國有特種房屋基地」,屬於不當黨產,但已移轉給第三人,無法返還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
黨產會2017年6月14日作出行政處分,依《黨產條例》向國民黨追徵458筆土地價額共8億6488萬3550元,中國國民黨不服該處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0月審理認為,追徵價額達8億6千餘萬元,金額頗鉅;且台北執行分署執行案卷,原處分已開始執行,甚至可能拍賣,中國國民黨將遭受無法或難以回復的損害,符合停止執行要件,因此裁准在本案訴訟事件終結確定前,停止執行。
黨產會不服判決,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抗告,主張中國國民黨的債權人可能因停止執行而有充分的時間來參與分配,使國家金錢債權因此無法全額受償。
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裁定,抗告無理由,駁回定讞;最高行指出,高等行政法院原裁定已指出,黨產會追徵的價額高達8億6千餘萬元,實屬鉅額,且黨產會已對中國國民黨的金融機構帳戶及轄區內部分不動產執行扣押,原處分實際上既已開始執行,並即有進入換價程序可能,行政法院若未在現執行階段介入處理,中國國民黨將遭無從或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情事。
對此,黨產會今晚回應,對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表示尊重;本案經法院裁定停止執行確定,日後中國國民黨其他債權人對中國國民黨財產為強制執行時,本件若無法參予分配,恐影響的是國家債權的實現。
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晚間也回應指出,感謝法院盡速做出判決,並肯定這是專業的法理判斷,讓本案可以回歸到法律認定,對這段時間造成行政司法資源上的浪費,黨產會必須負起完全的責任,並強調這是最高行政法院打臉黨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