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在金檢永豐金控旗下永豐金證時,爆出案外案,發現有中資以外資身份透過永豐金證香港子公司購買台灣股票,市場更指這些中資正是用來炒作大同的資金。對此,金管會今(5)日做出處分,除限期永豐金證香港子公司必須在6個月內出清持股外,也停止這些假外資所持股的股東權利,同時對該中資企業處分60萬罰鍰。
永豐金近期頻踩地雷,除爆出鼎興牙材詐貸、三寶建設超貸、對輝山乳業單一股票曝險過高等問題,金管會對永豐金證券進行金檢過程中,還發現有中資隱身香港公司,再透過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永豐金證券(亞洲)來投資台股。甚至被立委質疑這些資金就是用來炒作最近的因董監改選而熱鬧滾滾的大同股票。
今天金管會馬上做出處分,針對中資借道永豐金證券(亞洲)投資台股,註銷該中資企業的帳戶,並限期6個月出清持股,同時也宣布停止該中企持股股東權利,其持股表決不予計算,還再處罰鍰60萬元。
金管會是在調查永豐金控踩到輝山乳業地雷案中,發現這起案外案,市場更直指這些中資繞道進來買台股就是炒作大同股票以及爭取經營權有關。不過因台灣法令對中資非法買賣台灣股票最高罰金僅60萬元,目前還不確定能否收到款項,而金管會先註銷其帳戶,停止該中資行使股東權利,則可望避免這些中資介入台灣上市櫃公司的經營權。
金管會表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該中國企業透過永豐證買賣台灣股票已經違反上述規定。
金管會重申僑外資及中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應確實遵守相關管理辦法及證券期貨交易管理法令,嗣後如經發現違規情事,將依相關規定從重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