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柯P稱文資門檻降導致「古蹟自燃」 文化部請市府善用資源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柯P稱文資門檻降導致「古蹟自燃」 文化部請市府善用資源

 2017-09-13 20:50
俞大維故居(見圖)保存引發關注,北市府稱仍須與台大會商,並將問題推給新版文資法「致使文化資產提報暴增」,缺錢又缺人,對此文化部今(13)日駁斥市長柯文哲及北市府相關說法。圖/程士華
俞大維故居(見圖)保存引發關注,北市府稱仍須與台大會商,並將問題推給新版文資法「致使文化資產提報暴增」,缺錢又缺人,對此文化部今(13)日駁斥市長柯文哲及北市府相關說法。圖/程士華

前國防部長俞大維故居保存近期引發關注。北市府認為,新版文資法「致使文化資產提報暴增」,但中央未予充分授權,地方缺錢又缺人,市長柯文哲更指這導致「古蹟自燃」。對此文化部今(13)日傍晚駁斥相關說法,並請台北市政府善用文化部提供的政策工具與資源,共同維護首都珍貴的文化資產。

文化部並表示,「台北市的文資,文化部即已投入70億經費協助保存」,盼北市將預算優先用於保留。

對於專業人力強化部分,文化部指出,部長鄭麗君於去年底即指示所屬文化資產局主動以專案補助方式,協助各地方政府委託專業團隊成立文化資產專業服務中心,以強化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災防工作。「目前全國已有14個縣市在本部文資局的補助下成立服務中心,另有6個縣市可望於今年內成立」。

文化部更透露,去年底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鍾永豐至文化部拜會,鄭麗君除親自提醒北市府文化局盡速提出申請,更已於今年4月核定相關經費補助,台北市卻預定明年才會執行,「以致專業能量無法即時導入協助」。

至於市府稱缺乏專業人力,文化部也指出,自2010年起,即以專案補助方式,協助各地方政府在文化局下,成立具有專責組織人事的文資管理單位。

文化部指出,台北市從2010至2012年間,針對文化局文化資產處之籌備,向中央請領補助款共計530萬元,「惟卻在2011年4月掛牌籌備後,至今始終未曾成立」。文化部期待北市府盡速成立文資專責單位或專業服務中心,以強化文資保存之執行能量。

文化部更直指,為浥注保存文資的「再造歷史現場」計畫首輪申請,台北市政府並未提出計畫,經本部邀請後,始提出「療、浴、北投生活環境博物園區計畫」,文化部亦已核定補助本計畫1.4億元。「2017年度再造歷史現場加計其他文資補助案,該本部核定台北市文資補助共約3000萬元」。

北市:新版文資法使文化資產提報暴增 

由於新版降低非所有權人提報文資保存的門檻,加上該法新增「紀念性建築」、「超過五十年公有建造物」都具有文資潛力,因此過去被認為沒有文資潛力、或是已被判定非文資的建物又可以新增項目「敗部復活」重新提報,而俞大維故居也有被重新認定為「古蹟」的機會。

位於溫州街22巷4號的俞大維故居佔地約466坪,是台大的日式老宿舍之一,管理者是台灣大學,屋齡約80年。2006年經台北市文化局審議,以建築形式改建多次、屋況不佳等理由,文資委員評鑑結果不指定古蹟,也不列為歷史建築,這棟日式老宅因而面臨「被都更」將在10月底拆除。

由於俞大維故居所在土地屬於國有,因此都更案牽涉單位包括台大、國有財產局、都更處以及文化局,已進入都更程序,地主台大預計在10月底進行拆除、都更,各界響起應予保留的呼聲。

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黃智慧日前投稿《聯合報》民意論壇,敘述這幢日式老宅的歷史意義,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閱讀這篇投書後,9月2日更輕裝前往現場踏勘,直言「老屋不該拆」

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日前曾公開喊話,指出地方的文資機關因為中央修法,而被新增了大量的工作,卻不像都更等事務擁有相應的支援。

田瑋表示,民間私有古蹟常常會遇到產權複雜的問題,或是由於家庭間的糾紛,影響古蹟的修復及管理期程,但《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僅簡單以「代行」2字要求地方政府,卻沒有給地方文化局充份授權。

田瑋認為,以目前的資源與授權狀況,要替古蹟個案做歷史調查,甚至是管理維護計畫,都是有困難的。

柯文哲昨天也針對此議題表態,他認為只要民宅被列為古蹟,就需要管理和修繕,要修就是要錢,但是不修又要被罰,政府也沒有這麼多錢,柯文哲表示,這才是晚上常常出現古蹟「自燃現象」的主因。

柯文哲當時曾質疑中央,法令要推動,更要有辦法執行,指定古蹟的用意是很好,「但是指定後中央不給錢,那怎麼辦」?

而針對保存俞大維故居案,開發商則揚言若被登錄為紀念建築,將提國賠求償,估計北市府恐賠8至10 億元,文資保存陷入僵局。

柯文哲嘆保存沒錢沒人 綠委籲別拆 

相較於北市府曖昧態度,有意參選台北市長的立委姚文智與「歷史建物」提報人陳勤忠,則在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疾呼,要求台北市文化局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重新對俞大維故居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將其列入「紀念建築」文化資產項目,讓寶貴文史記憶免於都更後消失的命運。

對此,文化部今天下午也明確表態:文化資產所承載的歷史與文化記憶,是社會的共同資產,也是城市的瑰寶。

針對台北市政府所言有關新版文資法致使文化資產提報暴增一事,文化部說明,台灣過去普遍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不夠重視,立法院於本屆第一會期所通過的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正是為了解決過去文化資產保存所面臨的各項問題,完備法律機制,「其中並未如台北市政府所稱降低提報門檻之情事」。

文化部表示,文資法修法完成後,文化部亦已依法完成37項子法的修法作業,強化文資保存程序之「公開透明」、「專業審議」、「利益迴避」以及「暫定古蹟即時性程序」,並寬列預算,增加補助,亦非如台北市政府所言未有配套。文資法能否落實,實有賴於地方政府首長及團隊建立文化保存的觀念,以文化治理的視野融入城鄉發展的規畫,並帶動公民文化意識的凝聚。

就台北市政府所言,指定文資後,卻不給地方錢及人力支援一事,文化部表示,依據文資法之精神,文化資產的修復再利用由所有或管理單位負責,文化主管機關係就文資法之落實進行監督,並提供制度性協助。

文化部作為文化資產中央主管機關,除了致力文資補助法令的制訂與修改,2017年度文資預算也較2016年度成長一倍,明年前瞻計畫亦納入文資保存相關預算,擴大支持中央各機關、地方政府及私有文資保存工作。

北市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文化部投入逾70億 

文化部表示,以台北市為例,市區內雖有超過400處文化資產,但其中由中央或國營事業主管者,皆由中央單位而非北市府負責預算編列。「單以文化部而言,目前為了推動位處台北市的台北機廠、北門旁鐵道部、齊東街日式宿舍及空軍總部等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將投入超過新台幣70億之經費」。

至於其他中央政府機關所有或管理之文資,文化部表示,也透過行政院文化會報,協調各機關編列預算,強化基本維護,以及修復再利用。「而對於台北市所有或管理之文資,文化部也持續挹注資源,協助進行維護與管理」,例如推動「再造歷史現場」計畫,目的即在於希望能協助地方政府,進行區域性文資保存。

文化部最後表示,文資法的精神在於所有及管理機關應負起文化資產維護之責任,文化部刻正展開協調各部會重視中央機關所有之文資,以進行「系統性保存」,並寬列預算協助地方政府強化文資修復再利用之工作。

文化部強調,該部深盼台北市政府能就所有或管理之文化資產,優先支持保存相關預算,並善用文化部所提供的政策工具與資源,與文化部及其他中央單位一起努力,共同維護首都珍貴而豐富的文化資產。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